本报长沙6月4日电 (记者 王云娜)近日,湖南省下发《关于统筹规范责任状及“一票否决”事项的通知》,要求规范责任状审批,大幅精简数量。除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明确规定的以外,省直部门一律不得再对下签订责任状,一律不得擅自设立“一票否决”事项,市县两级同步开展清理。
根据通知,湖南省级层面对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签订责任状,必须报省委、省政府批准,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签订。2019年已签订的,继续执行一年;暂未签订的,要求重新研判、从严把关,凡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没有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签订。湖南省级层面对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签订的责任状,在现有基础上总量只减不增。省直单位对本系统签订的责任状,2019年压减50%以上,从2020年起一般情况下不再签订。
记者了解到,一些工作取消签订责任状或“一票否决”考核,并不意味着这些工作的责任减轻了。通知要求,加强对“一票否决”事项的归口统筹。各类“一票否决”事项一并纳入绩效评估,加强统一规范。
湖南省直各单位还就牵头负责的责任状、“一票否决”事项,组织开展专项清理,该撤销的撤销,该合并的合并。对现有事项要逐一提出撤销、合并、保留的清理意见,提请保留的必须详细说明依据、理由和规范管理措施。
此外,湖南将进一步改进完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坚持考少考精、考准考实,坚决防止通过签责任状、搞“一票否决”转嫁责任的做法,激励基层干事创业。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作者:王云娜
编辑:段宇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