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再出重拳。近日,省委办公厅下发通知,在全国率先出台统筹规范“责任状”及“一票否决”事项的相关举措。通知规定,除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明确规定外,省直部门一律不得对下签订“责任状”,一律不得擅自设立“一票否决”事项,市县两级同步开展清理,坚决防止向基层推卸责任、转嫁压力,用实际行动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总要求。
一段时间以来,“责任状”“一票否决”在不少地方有泛化滥用倾向,基层反映强烈。湖南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活动以来,省集中整治专班对标中央和省委有关精神,对省直各单位要求基层签订责任状以及实行“一票否决”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梳理、统计和分析,摸清了底数,找准了症结。为解决“责任状”和“一票否决”事项数量过多、针对性不强等问题,此次通知明确提出“四个一律”要求,即: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级层面一律不得对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签订责任状;省直单位对本系统签订的责任状,2019年一律压减50%以上,从2020年不再签订;省级层面各类“一票否决”事项统筹归口省绩效评估委员会审批,部门一律不得擅自单独设置;除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另有规定外,省直单位对本系统一律不再设立“一票否决”事项。
取消“责任状”和“一票否决”,工作更需抓严、抓实、抓出成效。省集中整治专班相关同志介绍,各类“一票否决”事项将一并纳入绩效评估,加强统一规范。要通过科学统筹、规范精简,着力把广大基层干部从繁文缛节和不必要的负担中解放出来,进一步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用实际行动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地生根,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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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星云
编辑:段宇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