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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启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段宇翔 2019-05-15 09: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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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维

不到一年的时间里,由司法部组织开展的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已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今天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公布了一组数据:截至2019年4月底,各地区、各部门共取消证明事项13000多项,其中,各地区取消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证明事项400多项、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11000多项、无依据的500多项;各部门取消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1100多项。

在这些可量化的成果背后,是“切实解决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将‘为人民服务’变为实实在在的行动,推动了政府职能转变,深化了‘放管服’改革和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优化了营商环境”,刘振宇说。

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

2018年6月6日,国务院第11次常务会议决定,顺应企业和群众呼声,全面清理各类证明事项。

随后,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此,按照国务院要求和《通知》部署,由司法部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开展的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全面展开。

据了解,司法部成立了司法部部长任组长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清理工作联络机制,并通过召开会议、制定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印发工作简报和问题解答、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推进各地区、各部门扎实做好清理工作。

2018年9月,为了广泛倾听民意,接受群众对地方和部门设立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问题的投诉,努力找到涉及群众利益的堵点、痛点,切实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的突出问题,督促指导地方和部门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确保清理工作取得实效,司法部在中国法律服务网上正式开通“群众批评——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

为保障切实解决问题,平台设置的工作流程大体如下:“来了群众投诉之后,我们就立即进行转交,是哪个地区就转到哪个地区,是哪个部门就转到哪个部门,转交完之后进行督办,看是不是有人专门来办,是不是及时办,不能转交了问题就完事了,必须保障有专人办这个事。”刘振宇说。

“及时做到案结事了”,也是一个重要要求。按照刘振宇的说法,群众的投诉要尽快给以解答,“提的意见是属于改进工作的意见,还是属于确实应当取消的证明事项,都应当和群众说明这一事项存在的必要性,有没有什么依据,要跟群众要解释清楚”。

司法部还建立了评估机制,即由群众进行评估,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处理完之后,由群众进行是否满意的评价。

“司法部设立这个平台,就是以减少证明事项为目标,以提高效率为准则,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来对平台进行管理。”刘振宇说。

取消纠正不合理证明495件

这一监督平台实实在在地发挥了作用。

据刘振宇介绍,截至2019年4月底,平台共收到关于证明事项的有效投诉件1221件,其中已办结1109件,112件正在办理中。在已办结件中,地方和部门取消、纠正不合理证明495件,抄送国务院部门参考25件,经研究,需要保留有关证明事项并向当事人解释原因的有589件,当事人均表示满意或理解。

已处理的群众投诉主要涉及亲属关系证明、社保相关证明、户口相关证明、公民身份证明、医保相关证明、婚育状况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死亡证明、小微企业证明、公证相关证明等。

“从已办结的数据来看,各地区、各部门对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普遍高度重视,牢固树立了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切实解决了投诉群众反映强烈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问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得到不断增强。”刘振宇说。

一系列变化彰显了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增强了。比如,浙江省以“最多跑一次”改革理念,创新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工作,义乌市分四批取消270项证明材料,基本实现了市域范围内无证明材料的目标,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行政行为更加规范了。比如,四川省成都市对保留的证明事项,以办事指南的形式,规范证明文本样式、明确办理用途及法律依据,并主动在门户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同步公布。

智慧政府建设也随之深化。比如,上海市制定《上海市公共数据和一网通办管理办法》,实行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统一身份认证,为行政相对人提供多源实名认证渠道,实现一次认证、全网通办。

行政管理方式也优化了。比如,广东省公安机关228项民生服务事项上线“粤省事”公共服务平台,群众填写数据减少了54.6%,报送材料数量减少了44.2%,跑动次数减少了73.9%,有162项实现了“零跑动”。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这是一场“刀刃向内”的改革,但各地各部门积极行动,涌现出了许多好的经验与做法:全面深入清理,不留盲区死角。比如,云南省采取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方式,分别由省直有关部门和州、市政府对其下属单位索要或开具的证明材料进行全面梳理。

多方联合审查,确保清理质量。比如,国家税务总局建立了初审、复审和局领导专题会议审议决定三个阶段的清理意见确认机制。

清理设定依据,依法保障改革。比如,江苏省对清理中涉及的省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地方性法规依法进行修改、废止或者提请有权部门进行研究。

13省(市)5部门开展试点

对于取消证明后是否有替代做法的疑问,刘振宇回应称,这次证明事项清理按照“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对能直接取消的证明事项,作出决定,立即停止执行,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对不能直接取消的证明事项,通过法定证照、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合同凭证等方式办理。

据了解,下一步,司法部的一项重点工作是做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于近日印发。

据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赵振华介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行政机关在办理有关许可登记等事项的时候,以书面的形式将法律法规规定证明的义务或者证明条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然后申请人书面进行承诺,已经符合这些条件、标准和要求,同时也愿意承担承诺不实的法律责任。这时候行政机关就不再向其索要证明,直接予以办理。之后,行政机关通过核查、网上信息互联互通来审查这些条件。“这种方式大大减少了老百姓到行政机关跑腿,还要到其他机关开具证明办事的麻烦,大大节省了老百姓和企业办事的成本。”

《通知》所设定的工作目标是:试点地区、部门确定试点单位并选取有代表性的证明事项,进行告知承诺制试点,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合理、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进一步从制度层面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通过试点先行、积极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标准和规范。

《通知》明确,根据试点需要和有关地区、部门工作基础,确定在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四川、陕西、甘肃等13个省(市)和公安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等5个国务院部门开展试点。试点省(市)可以在本地区全面开展试点,也可以选择个别区域作为试点单位进行试点;试点的国务院部门可自行确定具体试点单位。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直接关系公民人身、重大财产安全的证明事项外,试点地区、部门根据实际确定实行告知承诺制试点的证明事项并向社会公布。

在做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之外,司法部还将持续推进证明事项清理规范工作。刘振宇透露,近期将以司法部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对后续工作进行部署安排。督促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公布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推进清单动态管理,防止边减边增。进一步发挥投诉平台的监督窗口作用,对平台进一步升级改造,以更好更快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法制网北京5月14日讯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段宇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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