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19年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也是地方立法40周年。40年来,湖南地方立法工作始终紧扣历史发展脉搏和改革发展的伟大进程,在民主法治的道路上,砥砺前行,奋力拼搏,取得了累累硕果,为湖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红网时刻新闻从即日起推出“立法故事”系列报道,由立法亲历者来讲述湖南40年立法进程中的动人瞬间。
红网时刻记者 吴公然 通讯员 祝龙 长沙报道
立法,是在矛盾的焦点上砍一刀。
于是,有一群人,不是刀客,却屡屡在履职中挥刀。该拔刀时不能犹豫,落刀时必须精准,他们是立法工作者。
湖南省人大法制委二处处长卿晓英在立法履职生涯中经历过惊心动魄的“一刀”。
湖南省人大法制委二处处长卿晓英。
“砍下一刀”:争论激烈的护江条款写入法规
湘江,湖南的母亲河。省人大常委会于2012年制定出台《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用法治力量来保护这一江碧水。卿晓英亲历条例从起草到出台“四年磨一剑”的艰辛历程。
当时,条例在修改和审议时争论非常激烈,有时甚至“剑拔弩张、针锋相对”。其中争论最大的是第四十七条第二款:在湘江干流两岸各二十公里范围内,不得新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以及外排水污染物涉及重金属的项目。
针对这一条款,赞成和反对的人各执一词,莫衷一是。赞成的人认为,湘江是湖南人民的母亲河,我们必须像爱护自己的眼睛和生命一样去爱护她,必须用最严格的制度来治江护江;反对的人却认为,这样的规定脱离了湖南实际,会影响经济发展。
在两种观点相持不下的时候,省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一方面由常委会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专家论证会,另一方面广泛开展调研,充分听取民意,汇集民智。
经过多方权衡,大多数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优美的生态环境既是广大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需要,也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湘江保护提供可靠保障。
刀落,法成。
我国首部关于江河保护的综合性地方性法规出炉了,当时争论激烈的第四十七条第二款也写入了法规中。
严制度带来好成效,继续用快准狠的“刀法”守护绿水青山
条例施行以来,成效如何?
根据监测,2018年,湘江流域水质总体为优,干、支流157个考核断面中,1—3类水质断面155个,占比98.7%。
卿晓英表示,6年多来,一些当时看起来相当严格的制度设计,如今已成为人们的行为习惯;一些地方和部门由此前的不理解,到现在的自觉遵守,湘江流域生态质量稳步提升、水质持续好转。
一条“水清岸绿城乡美”的湘江逐渐露出她的真容,一千多年前诗人王之道笔下描绘的“短篷暮舣湘江宿,坐见江豚起还伏”的美好景象,如今在湘江重现。
2019年初,卿晓英从新闻上得知对生态环境十分敏感的江豚重现湘江湘阴段后悲欣交集,悲的是阔别太久,欣的是终于又见面了。
2018年,省人大常委会换届后,立法者们继续用快准狠的“刀法”来守护绿水青山。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以《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为统领,聚焦天蓝、山青、水绿、土净的生态建设目标,实施“靶向”立法,形成了山、水、林、地和空气全方位空间治理的法治格局。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安排审议地方性法规30件,其中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项目15件, 2019年计划出台的8件法规中,生态环保方面的法规有4件,占比达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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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吴公然
编辑: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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