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在我们身边,有这么一群人:他们走家串户、广纳民意,让法律法规接地气、合民意;他们刚正不阿、公正公平,维护法律的尊严与威严;他们坚守高墙、对抗毒魔,拯救一个个迷失的灵魂;他们讲法规、说案例,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他们尊崇法律、服务百姓,无论走到哪里,因为有了他们,群众就能感受到法治的力量,感受到司法为民的温暖。他们有个共同的名字——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红网推出【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系列故事,让我们一起了解“他们”的故事。
原长沙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杨建辉
红网时刻记者 陈瑜 通讯员 谢春明 长沙报道
“法治天下,人心所向,是我们法治工作者为之孜孜以求、共同追求的梦想。”作为原长沙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杨建辉常常这样说。工作近20年以来,杨建辉对工作兢兢业业,充满激情;对待事业,严谨细致,追求完美;面对工作难题,总是冲在一线、攻坚克难,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成为法治政府建设的一名忠实的实践者、推动者。
克己奉公 他是同事眼中的“工作狂”
在原长沙市政府法制办工作的近20年来,杨建辉始终怀着对法治执着追求的信念,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待每一项工作,也因此,同事们常常称他是“工作狂”。
由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他把法学理论学习与工作实际相结合,特别是在立法过程中,针对每一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起草,他都亲力亲为,不仅多方面收集相关立法评估数据,将国内外立法经验梳理成册,还深入基层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征求法律界专家的意见建议。为了起草这些制度的法律条文,经他参考、整理和分析材料的文字量达百万之多;收集、组织讨论、专题研究的各方面的意见,据不完全统计达23000多条。在长沙市现行有效的规章中,由他牵头起草的规章数量占总量的一半以上。
在日常工作中,杨建辉总是把“清白做人、清白做事、清白做官”当作人生的信条,对事严、对人谦、对己俭,要求他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他坦言:“在工作岗位,就要善谋善为,尽好岗位赋予的责任,守好做人为官的底线。”
迎难而上当法治政府建设的“铺路人”
法治政府建设,离不开科学管用的制度体系。面对制度建设滞后的困境,杨建辉总是迎难而上,任劳任怨,用实际行动践行和推动着法治事业。
根据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杨建辉对照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最新精神,认真研究相关文件政策,深入调研走访,带领起草团队历时6个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决定》,成为了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行动纲领。
与此同时,他积极探索社会管理法治化的新途径,首次推出《长沙市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实施纲要》,受到中央政法委、原省政府法制办的大力推介,并获第二届“中国法治政府提名奖”。
针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从中央到地方没有一部当家法的实际情况,杨建辉提出在长沙建立法制机构的“组织法”、法制工作的“教科书”和法制建设的“指路牌”,出台了全国首部规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地方政府规章——《长沙市政府法制工作规定》,这也标志着法治政府“长沙标杆”的正式建立。
率先垂范做善于创新的法治政府建设人
“常规工作创新干,创新工作常态干。”他常常这样高标准要求自己。
在工作中,杨建辉带领业务骨干创新了地方立法的一系列经验做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建立健全公众参与立法的“五个平台”,推进长沙市设立首批立法基层联系点,率先采取第三方参与立法后评估模式,引入专家起草立法建议稿模式……这一系列的成功经验开创了长沙立法工作的先河,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重大影响。
针对如何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依法依规、于法有据,他大胆尝试,探索出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领导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自2010年以来,已成功举办22次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其中《长沙市全民健身办法》、《长沙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听证会还进行了网络直播。
在推进规范性文件管理过程中,他通过建立审查工作责任制,推行多种审查等方式,逐步将政府抽象行政行为纳入法治化、程序化、规范化的运行轨道;积极推进“三统一”网络数据库建设,通过健全“跟踪编号”制度,提高了登记、编号工作的规范性和有序性;强化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与检索系统建设,实现了现行市级规范性文件的电子文本在数据库中开放查询,等等。这一系列的创新举措使长沙法治建设走前了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对杨建辉而言,为法治政府建设事业发展贡献个人力量,是职业本分,也是他一生的追求。
来源:红网
作者:陈瑜 谢春明
编辑:段宇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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