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刊文聚焦“隐蔽性腐败”,认为在反腐败高压态势下,赤裸裸的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已经得到遏制,新的腐败类型更容易发生在领导干部与其熟人、朋友之间。比如,个别领导干部腐败仅收熟人钱物,利用职权为熟人拿业务赚提成。个别领导干部所谓的朋友圈,本质上成了进行不正当利益交换的腐败群体。
近期以来,一些“隐蔽性腐败”的案例被媒体曝光。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张德友“只挑熟人收钱”,帮助自己的“老同学”李某获得业务“提成”435万余元。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王素毅为他的“老朋友”武某某的多个项目提供帮助,共收受393万余元。贵州省委原常委、遵义市委原书记廖少华将“商人朋友”陈某某带在身边做生意,共收受其394万元……
所谓“隐蔽性腐败”,是相对于赤裸裸的权钱交易而言。在“显性腐败”中,权钱交易的双方关系并不密切,一手交钱,一手“办事”,其中的“安全性”自然是极低的。在反腐败高压之下,跟“陌生人”的交易很容易露馅曝光。一些官员为安全考虑,也懂得了“不拿烫手的钱”这个金科玉律,陌生人的钱物往往会被拒绝。但是,也有极少数人在高压之下仍然怀有侥幸心理,认为熟人、朋友总该是牢靠的,收他们的钱、为他们办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风险会小得多。
从上述被查处的“隐蔽性腐败”案例来看,这种侥幸心理显然是低估了反腐败的决心和能力。还是那句老话,“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官员的朋友圈看上去是隐蔽的,但是对于组织和官员周围的人来说,一个官员平日里喜欢和谁来往、这些人都有着怎样的所做作为,其实并不是什么秘密。官员的“朋友圈中人”,如果别人拿不到的项目他偏偏可以拿到,别人办不成的事情他偏偏可以办成,依据法律本该被追究的时候他偏偏可以全身而退或置身事外,这时候人们难道不会去怀疑权力使用的公正性吗?
“隐蔽性腐败”越来越难以藏身,关键的原因是反腐败的高压在持续发力,基础性的原因是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的阳光体系越来越完善。“把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实现了这些,权力如果被扭曲使用,就一定会露出各种蛛丝马迹。群众举报,反腐败机构顺藤摸瓜,真相会很快大白于天下。不必高估所谓“朋友圈”对反腐败的消解力,阳光普照之下,任何霉菌都没有兴风作浪的机会。
对于官员而言,自觉地净化自己的朋友圈也是一个自我约束的重要课题。一个人,是真朋友,还是假朋友,他到底怀着怎样的目的跟自己结交?对于一个成年人来说,这应该不难判断。清清白白,自然就可以坦坦荡荡。
文/周东飞
来源:红网
作者:周东飞
编辑:段宇翔
本文为普法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