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4月15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郑涛)今天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近期,张家界市国家安全局查处一起泄露反间谍工作国家秘密案件,张家界市某单位工作人员周某某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张家界市国家安全局在侦办某重要案件时,向周某某询问了解与案情有关的情况。周某某签署完《保密告知书》后,在明知国家安全局与其谈话的内容涉及反间谍工作国家秘密的情况下,故意将国家安全机关询问内容泄露给案件的主要嫌疑对象,对侦办案件带来了较大危害。张家界市国家安全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对周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于2014年11月1日正式实施,是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为主要内容的法律。该法明确规定了国家安全机关是反间谍工作的主管机关: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社会团体及各企事业组织,都有防范、制止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应当保守所知悉的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
湖南省国家安全机关提醒广大市民:学习《反间谍法》有助于公民切实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义务,支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工作。全国统一的间谍行为或线索举报电话为12339,举报人所提供的举报内容必须真实可靠,不可捏造、编造。国家对支持、协助反间谍工作的组织和个人给予保护,对有重大贡献的给予奖励。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郑涛
编辑:严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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