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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东:“六五”普法工作取得六大成效

来源:法治湖南网 作者:黄刚林 编辑:严欢 2015-07-20 12: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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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五”普法期间,桂东县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放在全县工作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去推动,全面落实法制宣传、法治创建和法治文化建设三大任务,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法律六进活动”深推进、成果丰。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法制宣传教育更有针对性、实效性。“六五”普法期间,共举办各类普法执法培训30期,培训人员1000余人(次);开展法律知识考试10场,参考人数达5万余人(次);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3个,配备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30人,举办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法制课教师培训班7期,举办青少年法治报告会30场,受教育师生21万人次;开展“送法制电影进乡村”、“送法制文艺节目进乡村”活动,放映法制影片180场(次),演出法制文艺节目210多台(次),观众累计达13万人(次),发放普法读物10万余册。
  
  二是公民宪法法律知识广普及、绩效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无纸化工作扎实有效。五年来,全县共有21.85万人接受了“六五”普法教育,占应普法对象总数的为100%,青少年学生普及率为100%,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普及率为93%,居(农)民普及率为93%,外来民工普及率为73%。科级及其以下干部职工的普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优秀率达96%。无纸化推广率为100%,处级干部的学法用法考试的参考率、合格率为100%,优秀率为98%。全县共举办领导干部法治讲座、理论中心组学法70场(次),4500人(次)参加学习。
  
  三是“民主法治示范工程”全覆盖、进展顺。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工程”。全县156个村(社区),已有148个村(社区)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109个村(社区)已基本达标,达标率为70%。共有市级“民主法治示范乡镇”4个、“学法用法示范机关”3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个、“诚信守法示范企业”3个、“依法治校示范学校”5所,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8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
  
  四是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多举措、形式新。投入420万元,在县城中心城区制作四块共180平方米的大型LED电子显示屏。投资50余万元,在县内主干道路灯灯杆上设置法治宣传灯箱300个。制作永久固定性法治宣传标语600条,打造了一条长达8公里的法治宣传长廊。组织法治书画摄影展2场(次),制作各类法治公益广告5个。依托近156个农家书屋设立了“法律图书角”。开通普法(法治)网站3家,开通电视法制频道或法制栏目1个、报纸专栏1个,先后举办专业法电视、报刊知识竞赛5场。
  
  五是法制宣传教育队伍齐参与、合力坚。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建设。成立了1个普法讲师团,聘请了10名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具有丰富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的领导干部和部分律师担任讲师团成员,为各级举办法律培训提供师资力量。五年来,共举办专题法治讲座120多场。组建法制文艺团体2个,演职人员58人。培训法制宣传骨干76人次。举办农村“两委”和“法律明白人”等各类法律知识培训8期,培训1200人(次)。有各类普法宣传员、联络员、信息员和法制宣传志愿者500多人。
  
  六是“三大法治机制建设”强基础、保障实。制定并实施了法治桂东建设考核评估机制、人财保障机制和协调配合三大机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综合绩效评估、精神文明创建和综治考核评估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解决法治桂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额事业编制2名,按0.2元/人.年标准将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五年来共投入普法各项经费500余万元,普法经费较“五五”普法增加了近5倍。

来源:法治湖南网

作者:黄刚林

编辑:严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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