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规,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不预征土地增值税,以此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多开发保障性住房项目。
省地税局表示,在日常征管或清算审核的过程中,主管地税机关若发现纳税人有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等5种情形之一的,采用核定征收方式。主管地税机关必须掌握和锁定纳税人符合核定征收条件的确凿证据,方可下达核定通知书,避免房地产项目清算时,因纳税人资金紧张或其他原因,造成税款无法及时入库或者税款流失。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秦慧英 何峙嵘
编辑:严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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