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份,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中心(下称“市医调中心”)在白沙中路30号低调挂牌。当绝大多数市民还不了解这个机构时,它已成功调处3起医疗纠纷,获得患者家属点赞。
能让热点骤冷,这个新成立的机构有什么样的魔力?让医患双方达成一致,它是怎样开展工作的?对解决医疗纠纷有哪些独到的优势?昨天,记者前往探秘。
化解一场医患纠纷,仅花四小时
“请双方当事人就坐,我先宣布调解纪律……”3月12日上午9时,市医调中心调解室,会议桌上摆着双方当事人、调解员、调解主持人和书记员的牌子,调解主持人陶山麓示意各方落座后开腔。
这是一起医疗纠纷调解的开场。除了医患双方所在辖区司法所长,还有市政府办、卫生局、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在场督导。
介绍调解现场纪律、调解原则、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后,陶山麓宣布双方各自陈述纠纷事实,摆出依据。程序看起来跟法院开庭没什么两样。
“我们头一天检查各方面正常。”患者家属先发言——1月29日,一位产妇到一家医院剖腹产,生下一名女婴。家属还沉浸在新生的喜悦中,却被告知孩子诊断为胎粪吸入综合症、急性呼吸窘迫综合症。家属表示不理解,认为是医院手术时间长导致的。
家属陈述完毕后,接着由院方陈述。
“产妇有过剖腹产手术,而且手术复杂、难度大、时间长,但不致小孩吸入羊水……”院方对手术过程进行详细还原,并介绍目前孩子恢复较好。
在诉求陈述阶段,患者家属要求,若小孩产生后遗症,医院应负责;院方则表态,如果经医学或司法鉴定,院方有责任的,会承担相应责任。
经过单独会谈了解双方的真实想法后,陶山麓单独与双方沟通法律法规,协调后续问题,截至当天下午1时,双方终于在调解协议上签字。
而在简单吃过盒饭后,当天下午2时30分,市医调中心又开始调解另一起近期引发广泛关注的医疗纠纷,并于当晚10时调解成功。
“最关键是要取得患者的信任”
“满意!”昨天下午,记者征询两起医疗纠纷中患者家属的意见,均对市医调中心的工作点赞,认为“公平公正,没偏哪一方”。
算上3月2日调解的一起医疗纠纷,自1月份成立以来,市医调中心已经成功调解3起医疗纠纷,迅速化解了医闹行为。
医调中心是怎么做到的?“最关键是要取得家属的信任。”市司法局副局长胡金玲兼任医调中心主任,参与调解3起医疗纠纷以后,她颇有心得。3月12日下午的调解现场,患者一方二十多位亲属都要进调解室,要求“有说话的机会”。胡金玲耐心安抚,“你们先选出5位代表,接下来亲属要补充的,我们会安排进来。”
一句话让大家安静下来。“如果断然拒绝,只会让家属更加抵触和不信任。”胡金玲说。
“请大家相信,我们一定会公平公正。”胡金玲又向亲属介绍,市医调中心作为第三方调解机构,独立运转,免费调解,跟其他部门没有利益瓜葛。不仅有司法调解员,还有医学顾问,不仅能补充家属法律知识的短板,还能指出院方是否存在失误。
调解中途,一名患者家属特地找到胡金玲,就之前的表述失误向她道歉。“说明患者是认可我们调解的。”胡金玲说,这种信任让她感动。
胡金玲认为,细节很重要:一次调解至傍晚6时,医调中心叫了20几个盒饭,大家摆在一起吃。这种没有距离的氛围,同样对促成调解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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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调处程序
1、受理。医疗纠纷当事人申请,当事人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调委会受理纠纷,应当进行登记和建档备案。
2、指定调解人员。调委会指定专职或兼职人民调解员为调解主持人。必要时,调委会或患者及其家属可申请专家库专家进行业务指导。
3、调解准备。调解员应分别向双方当事人询问纠纷事实和情况,了解双方的要求及理由,并收集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向当事人说明需要补充的事项。必要时可开展相关调查,咨询专家,组织研究,核实情况。
4、依法调解。调解主持人应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促使纠纷当事人互让互谅,引导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
5、调解结案。调解医疗纠纷,应当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经调解双方当事人仍达不成协议又不起诉的,调委会应制作调解终结通知书,并送达当事人,告知其依法维权途径。
新闻释疑
为何要成立医调中心?
3月2日的全省卫计工作会议要求,省内14个市州都要成立医调中心。如此看来,浏阳算走在前列。
兼任市医调中心副主任的市卫生局副局长罗其美介绍,早在2009年,浏阳就有成立医调中心的想法,因为各种原因未能实现。不过,虽然没有成立专门机构,但处理医疗纠纷联动联调的做法却早在执行。
“多年来,就是司法部门牵头,卫生、公安等部门参与,组织医患双方调解。”罗其美说,去年,我市共调解医疗机构有责任的医疗纠纷60余起。
随着近年国内医疗纠纷增多,民众维权意识增强,医疗知识普及跟不上步伐,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滞后性,医患纠纷越来越突出。国家卫计委要求建立司法部门牵头的人民调解机制,江浙沪等沿海省份率先成立医调中心,成效明显。
医疗纠纷的解决,有鉴定、调解、诉讼三种途径,而鉴定成本高、诉讼时间长,患者家属对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调解缺乏信任,也期待建立具有法律效力的第三方调解机构。
如何确保公平公正?
1月份,市医调中心成立,从市司法局抽调两位司法所长任专职调解员,其中曾获得“全国十佳人民调解员”称号的陶山麓是明星司法所长。此外,还配备两位医学顾问,配合调解工作。
在调解医疗纠纷时,还组织医患双方所在辖区的司法所长或司法调解员到场,任兼职调解员,配合调解主持人开展工作。
胡金玲介绍,调解员具备丰富的调解经验,加上有专业知识的医学专家,两者能对案情的真实情况掌握透彻,能客观分析病情,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得当的评判,涉及到赔付金额,也能比较准确。因此,能保证公平公正,树立第三方调解机构的公信力。
此外,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还设立了法学、医学专家库,遇到复杂的案件,可以随机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参与调解。如果本地专家需要避嫌,还可以从长沙请专家。
新闻点评
引导走正规途径处理纠纷
过去卫生部门组织调解,经常碰一鼻子灰,“家属不留情面,认为卫生局和医院是一家,讲得再正确也不相信。”曾任市卫生局医政科负责人的一位人士表示,家属的不信任让他感到很无奈。
由于家属对部门的不信任,直接造成调解不成功的例子比比皆是。
“患者家属对这种第三方调解,从内心是非常支持的。”上述人士认为,医调中心有固定场所、固定程序,家属的接受度更高。而且离开了医院,家属避免了触景生情,也能更好地控制自己的情绪,利于调解。
“有了一种客观、公平、公正的机制来处理医疗纠纷。”市卫生局副局长罗其美表示,成立市级层面的第三方调处机构,可以使医疗纠纷的调处更规范、尺度更统一、更有公信力。
同时,患方对调解结果不认可的,还可以申请医学、司法鉴定,可向法院起诉,“处理途经是畅通的,不是唯一、排他的。”
罗其美表示,今后要逐步引导患方走正规途径处理医疗纠纷。他认为,随着市医调中心运转一段时间,公信力会越来越高,市民遇到医疗纠纷后会依赖调解机构,出现医闹的可能性就小了,“只要依法处理达成共识,让大家相信维权有途径,问题就好解决。”
来源:浏阳网
编辑:严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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