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娄底市娄星区司法局获全省法律服务专项活动表彰

来源:红网 作者:刘丽娟 编辑:严欢 2015-03-12 21:24:54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娄底3月12日讯(通讯员 刘丽娟)近日,湖南省司法厅对2014年专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司法局被评为全省“助改革、促发展、保民生”法律服务系列活动表现突出集体。
  
  2014年以来,娄星区司法局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助改革、促发展、保民生”的主题,动员组织全区法制宣传、律师、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力量,积极为党委政府及各类市场经济主体、社会公众提供法律服务,在助改革、促发展、保民生上取得良好成绩。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全面深化改革”活动见成效。一是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在娄底手机报开办了《每周学法》专栏,在《掌上娄底》建立了《娄星司法》板块;通过法治湖南网上稿602篇宣传我区法治新成就;积极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全年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00余份,解答咨询千余人次。二是落实了各级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提拔使用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制度、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制度,举办了2期科级实职领导干部法制培训班并组织考试,切实提高了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的能力水平;组织全区干部职工参加年度学法用法培训及考试,考试情况列入了全区综治考核、绩效考核内容。三是全区每个村(社区)建立了至少一块法制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有条件的建立宣传长廊;结合社区标准化建设,在每个社区将逐步组建法律服务志愿者,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如已经建成的街心社区德馨园法治文化园地和正在建设的铁西社区铁路法治文化主题公园。
  
  律师行业“牵手重点工程、中小企业、社区建设”活动出亮点。娄星区司法局创新理念,从2014年5月开始,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组织协调开展优秀律师进社区(村)、进校区、进园区“三进”活动,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了动员大会,签订了活动协议书,为法律顾问团成员下发了聘书,各社区(村)发放了2000本活动手册。娄底城区11家律师事务所的120余名律师分赴全区197个社区(村)、30余所学校和娄星工业园区去提供法律服务;全区12个乡镇办事处全部组建了律师服务团,聘请了法律顾问,6-12月驻点律师已解答社区(村)居民各类法律咨询800余人次,主动参与化解矛盾纠纷150余起,利用见面会、举行小型知识讲座等形式开展法律培训80余次。同时,借全区社区标准化建设的东风,在全区56个社区均将建立法律服务中心,组建“社区矫正、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安置帮教”4支志愿者队伍和1个社区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已在黄泥塘办事处福岭等5个社区开始试点,试点情况良好。
  
  基层法律服务行业“服务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基层群众权益保障”活动有特色。积极整合基层法律服务资源,主动服务村支两委换届选举,帮助村民自治组织健全民主选举、议事、决策制度,开展村务“法律体检”等,积极帮助村民自治组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2014年全区有铁西、大跃2个社区(村)被评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村),扶青、环江2个社区(村)被评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村);组织引导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乡村企业,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担任法律顾问等形式为乡村企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积极参与化解民间融资引发的债权债务纠纷,10月份在区人民法院组建了全区第一家化解融资债务纠纷的调委会—娄星区联合调委会驻法院人民调解室,至12月底已调解案件21件,先后承办了三菱汽车4s店非法集资案、柏洋工贸公司债权债务纠纷案,参与了九龙集团、宇森汽贸等10多个债权债务纠纷帮扶工作;扎实服务基层群众权益保障,主动参与涉法涉诉信访与人民调解工作,基层法律服务所今年来共参与调解各类纠纷500余起,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无一例违规和群众投诉,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司法鉴定行业“助改革、促发展、保民生”活动有突破。加强司法鉴定质量建设,组织开展了“诚信规范、执业为民”司法鉴定行风建设专项活动,保障司法公平正义;完善司法鉴定机构考评办法,强化对鉴定机构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督促星光所参加了能力验证和认证认可申报工作;严肃执业纪律,强化执业规范建设,全年累计回访当事人122人次,回访满意率达98%;加大残疾人、贫困人口、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司法鉴定“减免缓”费用力度,进一步发挥司法鉴定在服务诉讼、保障民生、促进司法公正方面的特殊功能。
  
  法律援助“法援苍生、与您同行”活动惠民生。娄星区司法局扎实开展“法援苍生,与您同行”活动,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6件,比上年增长158%,其中涉及农民工维权案件74件、妇女维权案件52件、老年人维权案件29件、未成年人维权案件137件,有效维护了农、老、妇、幼、残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一是注重宣传,全方位、无死角开展法律援助专项宣传活动。全年印发法律援助宣传资料10万份,分阶段多批次向各乡镇办事处的群众、村民进行免费发放,积极宣传法律援助政策。二是积极开展帮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开辟农民工绿色通道,优先受理、集中力量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充分发挥驻村律师的作用,将其作为村、社区法律援助工作联络员,方便农民工就近、便捷获得法律援助;全年共受理农民工讨薪案39件,涉案金额达50多万元,挽回经济损失30多万元。三是关爱妇女儿童,认真贯彻落实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切实履行职责,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打造为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亮点”,努力为娄星区的妇女儿童撑起一片蓝天。四是情系老年人,按照适当放宽援助条件、尽力提供援助服务的原则,积极为前来咨询、申请援助的老年人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并建立“老年人法律援助非诉讼化解机制”采取劝导、调解等非诉方式办理涉及老年人的家庭侵权案件,同时对受理的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及时进行追踪回访。

来源:红网

作者:刘丽娟

编辑:严欢

本文为普法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pf.rednet.cn/content/2015/03/12/4738687.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普法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