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中院有关负责人介绍,2013年至2014年,长沙中院共审理各类案件164627件,生效裁判正确率99.92%。对于当事人申请、上级法院指令再审和发回重审,以及检察院抗诉书的案件,长沙中院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纠错的原则,认真审理各类再审案件。两年来,共审结再审案件322件,其中,2013年再审结案141件,2014年再审结案181件。长沙中院对其中的132件进行了依法改判和发回重审,使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救济。
面对巨大的涉诉信访压力,长沙中院还努力畅通申诉入口,完善诉访分离工作机制,将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制化轨道。两年来,长沙中院共接待、处理来信来访7292件7876人次,其中,对涉诉信访案件进行立案复查的有543件,经复查后决定再审的案件87件,再审率16.02%。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黎欣刚 通讯员 周丹 袁建斌
编辑:严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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