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依据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2013年铁路政企分开改革后新组建的国家铁路局职责规定,加强和规范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特别是适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在取消原铁道部对铁路危险货物承运人、托运人的资质许可事项后,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要求,重点规范了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基本法定条件,明确相关运输单位在托运、承运、押运等各个环节的安全风险防控要求,并按照强化政府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明确了相关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和具体措施,提出了加强监管制度和能力建设、规范执法人员行为等要求。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梁士斌
编辑:严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