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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莎车“7·28”暴恐案一审宣判

来源:新华网 编辑:严欢 2014-10-14 09:4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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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乌鲁木齐10月13日电10月1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对莎车县“7·28”严重暴恐袭击案部分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并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放火罪、绑架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分别判处奥斯曼·阿卜来提、玉苏普·阿不来提、居麦·喀迪尔、麦麦提依明·艾麦尔等12名被告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热合曼·萨德尔等15名被告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艾力·图尔荪等9名被告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阿尔孜古丽·阿曼等20名被告人二十年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另有2名被告人被判处缓刑。
  
  案件经过
  
  2014年7月28日凌晨,新疆莎车县发生一起严重暴力恐怖袭击案件。一伙暴徒持刀斧袭击艾力西湖镇政府、派出所,并有部分暴徒窜至荒地镇,打砸焚烧过往车辆,砍杀无辜群众,造成数十名维汉族群众伤亡,31辆车被打砸,其中6辆车被烧。途经此地的墩巴克乡乡长和乡纪委书记严厉斥责暴徒行径,惨遭杀害。
  
  损失情况
  
  案件造成无辜群众37人死亡(其中汉族35人、维吾尔族2人),13人受伤,31辆车被打砸,其中6辆被烧。
  
  案件调查
  
  莎车暴恐案发生后,党中央高度重视,中央领导作出重要批示。自治区立即启动处置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制,案件得到快速有效处置。当日晚,自治区召开党委常委(扩大)会议,对相关工作作出进一步安排部署。公安民警迅速依法处置,当地社会秩序正常。
  
  发生在莎车县的严重暴力恐怖案件已基本查清。这是一起境内与境外恐怖组织相互勾连,有组织、有预谋、计划周密、性质恶劣的严重暴力恐怖袭击案件。
  
  蓄意造事
  
  暴恐分子选择在肉孜节前制造事端,企图在穆斯林群众开斋时大造恐怖氛围、大肆蛊惑煽动,蓄意将暴恐活动和民族宗教挂钩,妄图掀起更大事端,用心何其险恶。

来源:新华网

编辑:严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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