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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湖南法治人物候选人】吴石林:自掏腰包为老百姓维权普法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郑涛 编辑:严欢 实习编辑 刘秋平 2017-05-02 08:5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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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吃当事人一餐饭,不拿当事人一分钱,这样调解成功率最高。”自掏腰包为老百姓维权30年的吴石林曾获多项荣誉称号。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郑涛 安化报道

  湖南省安化县清塘铺镇龙坳坪村是一个地域偏远的贫困村,但通过当地村民吴石林的努力,其成为周边县市、乡镇熟知的一个学法用法阵地。原来,早在30年前,村民吴石林就开始自学法律,自掏腰包为当地老百姓打假维权,其名声和影响力也逐渐扩大。现年56岁的吴石林目前担任清塘铺镇龙坳坪村村主任、湖南省农村“3·15”志愿者维权联络站站长。

  免费维权 义务调解矛盾纠纷

  吴石林一直把维护农民利益、关爱弱势群体作为崇高事业,常年奔波在农民维权第一线。多年来,他累积调解处理各类纠纷4000余起,为农民挽回损失500多万元,曾被当地老百姓誉为“消费包公”。

  由于维权工作得到了许多人的肯定,声名远播,求助吴石林的人络绎不绝。几年前,农民工邹某等一行十多人来安化挖煤,因煤矿倒闭要不回血汗钱,吴石林在收到邹某的维权请求后,就多次找煤矿老板谈心交涉,讲情讲理讲法,一个星期内帮助邹某一行拿到了应得的工资。在收到工资后,邹某一行十分高兴,大伙想凑钱感谢吴石林,被吴石林断然拒绝。

  前不久,龙坳坪村张某和廖某发生邻里纠纷,廖某用铁锤锤开张某的水泥坪,张某上前阻拦,廖某又碰碎张某玉圈一个。眼看两家矛盾愈演愈烈,吴石林及时劝阻干预,耐心细致地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通过多次协商调解,两家的积怨终于圆满化解。

  得到帮助的当事人都十分感激吴石林。有一次,娄底涟源市大马村彭某专程带上特产来感谢吴石林。“在维权和调解纠纷中,我始终坚持一个原则:不吃当事人一餐饭,不拿当事人一分钱,这样调解成功率最高。”多年来,吴石林婉拒了当事人的一切感谢费,在他看来,帮助别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确保社会安定胜过任何物质感谢。

  每年拿出家庭收入的40%用作普法维权

  几十年来,吴石林的维权路并非一帆风顺,也曾遭人威胁,受人白眼。“为老百姓维权靠我一人之力是不行的,还是要依靠党和政府的支持,更要依靠群众自身维权意识和法制观念的提高。”于是,吴石林毅然走上了义务普法的道路,当起了地方群众学法用法的领头雁。

  吴石林每年拿出家庭收入的40%用作普法维权,助残帮困。为了方便宣传,他购买了4台专用宣传维权车,每年印发6000元以上的法律手册和宣传资料,每年资助法律竞赛活动物质奖品,开设维权宣传网站。“虽然我是只是一个农民,但30年来,我花在义务维权的资金超过了60万元。”吴石林说。

  他结合农村实际,先后自费编印农村普法读物和书刊6万多册,全部免费赠送给村民。他还创办了全省首家省级农村“3·15”消费维权网站,组建了消费维权志愿者和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经常率领大家深入农村开展普法宣传,多次组织农民进行集中法律培训,创建了微信普法新平台。通过平台开展普法宣传,化解社会矛盾,提供法律援助,大大加强了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通过努力争取当地政府与部门的支持配合,吴石林在邻近各村开展巡回法律讲座。2014年,他先后组织村、组、社区、街道、学校、企业等负责人开展法制宣传与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共27场,开展专题法律讲座30余场,授课面覆盖了32个村(社区)和基层企事业单位。

  30年的义务普法、义务维权历程中,吴石林付出了很多,也收获了很多。2001年获中国消费者协会“3·15”荣誉奖章,2003年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单位授予唯一“3·15”贡献奖,2015年6月荣登“中国好人榜”,2016年获“益阳市首届十佳法治人物”等多项殊荣。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郑涛

编辑:严欢 实习编辑 刘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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