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贾韶琦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快递企业应当将快件(邮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和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但是在湘大“定点取件”现象由来已久。
不少同学向贾韶琦反映,每次取包裹都必须赶到校门口或者学校金翰林公寓代理店去取件,由于距离较远,只好乘坐学校游览车,不仅增加了取件花销,而且耗费时间。经过调查,贾韶琦还发现在湘潭城区的快递基本上都能够做到送货上门,但在湘大却要在固定地点取件,并且对于这种现象却无人提出过反对的声音。“这是快递行业给予师生不平等待遇,更是一种行业性的违法、违约行为。”
据了解,这种现象不只湘大独有,省内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湖南工程学院等高校同样存在。湘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欧爱民教授表示,这次维权诉讼,目的正是为了纠正大学校园里这种不正常的快递派送乱象,维护广大大学师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快递行业改善服务、健康发展。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曹辉 蒋睿
编辑:严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