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陈宗昊 实习生 谢菲儿 长沙报道
凌晨停车遭到肇事逃逸,有交警开具的监控调取证明,临街学校和商铺却不配合,怎么办?
近日,一位长沙市雨花区的网友在红网《问法湖南》平台发帖,称自己的车于8月26日凌晨1点50分至1点52分停在长沙市雨花区莲湖二路上,被一辆电动车撞到,肇事者逃逸。
该网友反映:“我拨打‘122’报警后,第二天就到交警部门通过天网系统寻找肇事者。但天网系统没查到肇事者的车牌和清晰人脸,于是给我开了调取监控的证明,临街学校和商家却不是很配合,请求交警协助调查也没有给我肯定答复。”
“交警因调查事故需要,可以向有关单位、个人调取汽车行驶记录仪、技术监控设备记录资料等与事故相关的证据材料。”湖南国楚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卓奇指出,如果遇到交警未积极协助调取监控的情况,车主可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也可组织当事人、证人对肇事嫌疑人或嫌疑车辆进行辨认,进一步搜集线索。
湖南银联律师事务所律师易良进一步补充:《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公民和组织有义务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执行职务,提供监控证据便是其中之一。若商铺等主体拒绝配合,公安机关有权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车主可先尝试与商户友好沟通、说明情况,如果沟通无果,就可优先通过警方协调或强制调取的方式获取监控。”
此外,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律师甘靖雯表示,若车主已购买“机动车损失保险”及“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可要求交警立案;若立案后仍未找到肇事者,可让交警出具相关证明,凭此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求偿,保险公司会按合同约定赔付。待后续交警抓获逃逸者后,保险公司将依法向肇事者追偿,最大程度降低车主的经济损失。
甘靖雯提醒,遇到此类交通事故逃逸事件,车主需及时报警并留存好报警记录、事故现场照片、监控调取证明等材料,通过合法途径逐步推进维权,必要时可借助法律与保险双重保障,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红网
作者:陈宗昊 实习生 谢菲儿
编辑:邬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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