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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食品安全 株洲芦淞检察公益护航
2021-01-08 15:30:17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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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行动组对辖区内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全方面检查。

法治湖南网讯(通讯员 肖琼 肖俊)为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守护“舌尖上的安全”,根据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精神和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部署,1月4日,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区龙泉综合管理委员会,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联合行动。

联合行动组对辖区内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了全方面检查,重点排查周边商店、餐饮店、小食品店是否持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健康证,是否存在超过保质期、假冒伪劣食品,是否存在使用地沟油现象,是否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行为,以保障未成年人的食品安全,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从排查情况看,校园周边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都比较好,未发现过期食品、违规销售香烟等问题,但部分餐饮店存在无证经营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餐饮店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未办理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芦淞区检察院干警当场取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当即向相关部门制发具有针对性、指导性的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加强监管,并同步跟踪问效,推动检察建议转化为实际整改行动,实现辖区内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的彻底改善,切实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构筑最坚实防护墙。

该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刘双表示,校园生活是未成年人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校园食品安全关系着千家万户,关系着社会和谐稳定,关系着祖国的未来,是民生大事,提升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增强责任担当,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行政执法衔接机制作用,筑牢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防线,为祖国的未来保驾护航。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作者:肖琼 肖俊

来源:法治湖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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