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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司法温度接受人民监督——株洲芦淞检察院宽严相济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
2020-11-27 15:38:59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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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宣告会现场。

法治湖南网讯(通讯员 肖俊)“感谢检察官们给了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回去以后一定好好反思自己的所作所为,并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诫亲戚朋友遵纪守法。”得知自己不会被起诉,宁某松了一口气。

11月24日上午,在3名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下,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举行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告会,现场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六名嫌疑人宣布不起诉决定,这也就意味着这六名犯罪嫌疑人将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此举达到了对犯罪嫌疑人惩戒教育的目的,体现了我国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

73岁的宁某家住芦淞区董家塅,老伴腿脚不便且身患尿毒症。为了治病,宁某每个星期都要带着老伴去医院做血液透析。今年10月1号上午,宁某在芦淞区某医院见到一辆没有上锁的电动轮椅,于是就将其推回家准备给老伴用。经鉴定,这台电动轮椅价值2788元。受害人报案以后,公安机关查实了宁某的身份,并将其传唤到案。到案以后,宁某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主动认罪认罚。

该案移送至芦淞区人民检察院以后,检察官认为,宁某虽然有犯罪行为,但情节轻微,是初犯,而且有认罪认罚等情节,依照法律可以不予起诉。在宣告会现场,芦淞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湘宁现场向宁某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

据了解,此次宣告的六名被不起诉人,涉嫌犯罪行为以盗窃、危险驾驶为主,到案以后,都有主动交代犯罪事实、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等情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根据这些情节以及嫌疑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了不予起诉的决定,并在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下进行现场宣告。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作者:肖俊

来源:法治湖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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