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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严厉打击捕捞销售“野生江鲜”
2020-07-14 09:42:51 字号:

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召开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记者了解到,自本月开始至2021年6月底前,湖南省严禁生产企业收购加工,严禁各类市场进货销售,严禁餐饮企业经营食用,严禁电商平台发布信息,严禁一切平台发布广告,斩断非法捕捞渔获物销售渠道。

专项行动范围为湖南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通知明确的44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包括长江湖南段、洞庭湖和湘、资、沅、澧“四水”干流除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以及与长江湖南段、洞庭湖和湘、资、沅、澧“四水”干流连通的其他天然水域),全省禁捕退捕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的97个禁捕县市区。

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包括五方面:加大对水产品生产企业、农批市场、农贸市场、商超、餐饮服务单位等经营者的监管力度;对今后经营范围、名称中含有“江鲜”“捕捞”等不符合禁捕退捕有关政策规定字样的企业,一律不准登记;加强电商平台售卖“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行为监管;加大广告监管力度,严禁发布有关捕捞、出售、购买、运输、转让、加工消费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违规广告;依法依规查处非法捕捞渔获物线上线下交易,采购、加工、经营无合法来源水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市场经营主体门牌、招牌涉及“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违规内容的整治工作。

编辑:高芹

作者:李姝 通讯员 周闯 杨军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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