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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垣首例涉疫情刑事案件一审宣判
2020-06-10 10:55:03 字号:

庭审现场

法治湖南网讯(通讯员 吴金东)6月5日,花垣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訾某某诈骗一案进行了宣判。该案是花垣县法院审判的首例涉新冠肺炎疫情刑事案件。

据悉,2020年2月,訾某某利用新冠状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用口罩供应紧缺的机会,通过微信、QQ等社交平台发布虚假销售口罩的信息实施诈骗,2020年2月7日至2020年2月27日期间,先后骗取叶某某等五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5518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花垣县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訾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还处于关键时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精神,对于这起案件依法进行了从严惩处。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花垣县人民法院自觉围绕疫情防控大局,结合审判工作实际,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严从快审理了涉疫情诈骗刑事案件,有力维护了当地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作者:吴金东

来源:法治湖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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