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法治湖南网讯(通讯员 曾亮 雷丰利)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口罩需求激增。一些不法之徒假借买卖口罩诈骗群众钱财,而这种见利忘“疫”的行为终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近日,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涉疫口罩诈骗案。
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2月9日,被告人尹某庆谎称有一次性医用口罩销售,在没有货源的情况下,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信息,骗取王某等6被害人购买口罩款项共计人民币81300元,所得赃款均用于个人支出。2020年2月15日,被告人尹某庆经嘉禾县公安局民警传唤到案。之后,尹某庆及其家人先后共退还赃款人民币71220元。
庭审中,尹某庆身着白色防护服、戴口罩,在已进行严格消毒的审判法庭内接受审判。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有序进行,控辩双方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定罪、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尹某庆以非法占用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81300元,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审理中,并将择日进行宣判。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作者:曾亮 雷丰利
来源:法治湖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