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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酒精存在安全隐患 检察建议助推堵住监管漏洞
2020-03-30 10:24:36 字号:

正义网讯(记者 卢志坚 通讯员 范伟义 潘竹梅)“你好,酒精从哪发货?”“亲亲,您好,我们是厂家直销的哦!”“发哪个快递?”“亲亲,默认邮政和中通、百世汇通的哦!”

这段对话来自于不久前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检察官和淘宝的酒精卖家。而这次对话源于该院针对通过寄递渠道运输易燃易爆物品案件所做的一次类案分析。

疫情防控期间,医用消毒酒精需求呈井喷式增长。检察机关发现,大多数卖家以快递方式发货,而医用消毒酒精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在仓储、运输、经营等环节,如果没有专业的安全措施,一旦遇到明火,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除了医用酒精,其他的易燃易爆物品是不是也有可能通过快递运输呢?海州区检察院随即对近年来办理的相关刑事案件进行类案分析,又发现了一起非法买卖爆炸物案中存在的寄递隐患。2017年,王某在海州区住处通过微信以3.2万元的价格购买“单基粉”共计250公斤。此后,王某通过微信向他人出售“单基粉”并通过快递发货。同年9月,公安机关在王某的住处查扣疑似爆炸物的“单基粉”4袋,重量为53余公斤。“单基粉”广泛应用于烟花爆竹和其他类民爆产品的生产。经鉴定,这4袋“单基粉”中均含有硝化棉,具有爆炸性,为爆炸物。经海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王某因犯非法买卖爆炸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为堵住寄递渠道安全监管漏洞,避免酒精等类似的易燃易爆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今年3月19日,连云港市、海州区两级检察院向连云港市邮政局送达诉前检察建议,建议邮政部门加大对快递行业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收件验视制度,加强行业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宣传,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寄递易燃易爆物品的快递企业,充分履行快递行业监管职能。

连云港市邮政管理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严格落实检察建议要求,及时整改,督促快递公司严格落实实名收寄制度、收寄验视制度和过机安检制度,从源头上做好寄递安全风险防控。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作者:卢志坚 范伟义 潘竹梅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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