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合肥2月12日电(记者吴贻伙 通讯员查丹)记者从安徽省宣城市检察院获悉,本报多次报道的安徽泾县“3·14”杀医案又有最新进展。今天上午,宣城市中级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依法对故意杀人犯卫敏执行死刑。执行死刑前,法院依法安排卫敏会见了其近亲属,宣城市检察院派员到现场履行执行监督职责。
2018年3月14日14时许,卫敏陪同妻子在泾县人民医院就医期间,与医生赵某发生冲突。卫敏不顾家人劝阻,掏出一把折叠弹簧刀,捅刺赵某胸部,致使赵某心脏破裂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另据查,卫敏自1995年起,先后因犯投毒罪、抢劫罪、强奸罪、故意伤害罪被法院4次判处有期徒刑,2015年10月刑满释放。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作者:吴贻伙 查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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