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有必要认真反思,推行改革的初衷是否真的是让利于民?改革的制度设计是否足够科学、严谨,是否充分倾听了相关群体的声音和意见?是否事先做好了政策制度衔接、软硬件设备调试等准备?是否协调好了各方资源和力量?
1月4日《经济日报》刊发报道,回顾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一周年的成效。报道显示,个税改革后,不少企业员工获得感倍增,累计预扣法功不可没。有员工表示,个税改革后12个月算下来,其累计少缴个税5500余元。
具体少缴多少税,因人而异,但总体的减税趋势是十分明确的——据统计,个税改革后月均收入2万元以下的纳税人新增减税幅度超过67.47%;月收入1万元以下的纳税人,享受赡养老人、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后,基本不需要缴纳个税。
个税改革涉及每一个纳税人及其家庭的收入和权益,要让所有人都满意其实挺难,但通过媒体的报道不难发现,大多数人对这项实施1年来的改革表示了支持、感谢,因为减税红利真真切切地落入了百姓口袋。
从个税改革的高难度到公众的高满意度,这中间,相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和努力。每一项改革的具体内容并不相同,但很多经验、理念和做法其实是相通的,是可供参考和借鉴的。
比如,具体改革举措实施前的充分准备。个税改革的意义是什么、具体做法有哪些、会给纳税人带来哪些改变、需要纳税人做哪些配合,这些问题在新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前,都得到了充分的宣传和普及,也使得相关纳税人对自己将要面临的情况和改变有了充分了解和认知。这是对公众知情权的尊重,也是改革能够顺利展开的重要前提。
比如,对民意的征集和尊重。无论是在起征点的调整上,还是在出现诸如一些纳税人“被法人”、一些房东不愿配合房租抵扣等情况时,相关部门都重视公众声音、直面问题、回应争议,推出诸如一键“申诉”、不再强制要求填写出租人信息等举措。去年底,国家税务总局还就办理2019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公开征求意见。兼听各方声音、兼顾各方诉求,才能找到改革的最大公约数,让改革更快速度推进、落实。
比如,制度设计本身的科学性。此番个税改革的初衷和重要目标之一是减税让利、惠及民生。综合所得按年计税解决了一次性收入过高、月度收入不均衡等问题,六个专项附加扣除照顾到了不同群体的具体生活负担和开支,细节设计上子女教育扣除考虑到了“一孩”“二胎”,赡养老人方面考虑到了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的区别……所有的具体设计都指向了制度善意,指向了税收公平,也指向了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的现代化。
再如,齐心协力巩固改革成效。各地税务部门组织诸如“面对面”专场辅导、“点对点”专家服务等,甚至对一些企业提供“一对一”辅导,线上线下快速反应,解疑释惑;多地形成了税收共治格局,地方政府、统战部门、商会等积极参与,住建、财政、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诸多部门打破信息孤岛,加强与税务部门的衔接配合……独木不成林,诸多改革都是牵一发而动全身,不是仅靠一个部门就能轻松落实的,而要协调、调动各方力量。
时下,我们正在推进多项改革,比如“最多跑一次”改革、证照分离改革、收费公路制度改革等。改革过程往往是复杂和曲折的。有的改革赢得了人们的支持配合,让公众“获得感满满”,有些改革则频频遭遇梗阻,引发公众不解甚至不满,也让推行相关改革的主导部门陷入被动和尴尬。
高难度的改革如何赢得公众高满意度?
相关部门有必要认真反思,推行改革的初衷是否真的是让利于民?改革的制度设计是否足够科学、严谨,是否充分倾听了相关群体的声音和意见?是否事先做好了政策制度衔接、软硬件设备调试等准备?是否协调好了各方资源和力量?很多事情,如果第一步没有做好或者说功课没有做在前面,那么后续可能会更加艰难。
我们期待,每一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改革,都能在推行一年、数年之后交出一份让公众“获得感满满”的答卷。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作者:林琳
来源: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