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讯(通讯员何其伟 王宝山 周莹)“都是虚荣心害了我,弄得好好的工作和家庭都毁了……”近日,经黑龙江省穆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臧某有期徒刑五年零八个月,并责令其退赔单位人民币294万余元。面对判决,臧某追悔莫及,然而一切都为时过晚。
现年31岁的臧某,是穆棱市一公墓管理站出纳员,工作之余喜欢上网。近年来,他被各大直播平台所吸引,不但喜欢看直播,还热衷于追风,为喜欢的主播送礼物,打赏钱。在平台上,臧某通过打赏来表达对主播的支持,而且出手极为大方。每次打赏献花后,臧某都会沉醉于打赏主播的“嗲嗲”之音和红颜一笑中,且不能自拔。
然而,拿着工薪阶层的收入,却虚荣地想如土豪般地挥霍,豪掷千金享受短暂空虚的快乐之后,工资收入与打赏频率让臧某陷入入不敷出的尴尬境地。但是,尽管经济上不堪重负,也没有动摇他在直播平台上继续打赏的兴致。而打赏所需的费用,臧某想到了自己管理的单位公款。
自2016年1月至2018年10月期间,臧某利用担任单位出纳员的职务便利,采取收取款项不入账的方式,将单位人民币294万余元公款中的240万余元用于打赏快手、火山视频、HELLO语音等平台主播,50万余元用于个人消费,直到东窗事发。
随着打赏出手越来越阔绰,臧某挪用单位钱款的窟窿也越来越大,家庭矛盾也与日俱增。2018年10月30日,意识到自己已无能力偿还公款时,臧某在经过思想斗争后,主动向监察机关投案。2019年8月13日,穆棱市检察院以臧某涉嫌挪用公款罪依法决定逮捕,9月18日,以臧某涉嫌挪用公款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看守所里,臧某原本大好的前途没了光亮,妻离子散,身陷囹圄难自救的现状,令他追悔莫及。
在庭审中,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臧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案发后,臧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因其具有自首法定可以从轻处罚情节和认罪认罚从轻处罚情节,检察机关提出相关量刑建议。法院全部采纳并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
办案检察官提醒,近年来,以盗窃、诈骗、职务侵占甚至挪用、贪污公款等手段获取不义之财,并用赃款打赏的刑事案件发案率明显上升。打赏需要理智,莫让娱乐成罪过,为自己戴上精神枷锁的同时,触犯了法律的底线。这种直播打赏并不能填补内心空虚,把控不住,只能演变成一种极其荒唐的闹剧。如果因一时贪欢和虚荣走上犯罪道路,就更不值了。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作者:何其伟 王宝山 周莹
来源: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