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下载
知名美妆博主称遭前男友多次家暴 警方已开展调查
2019-11-27 09:51:34 字号:

知名美妆博主自称遭前男友多次家暴

重庆警方: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江北区政法部门已依法开展调查处理

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第20周年,然而正是这一天,#宇芽被家暴#的热搜,直冲微博榜首。

当日,凭借模仿蒙娜丽莎妆容成名、papi酱公司旗下知名美妆博主@宇芽YUYAMIKA通过微博上传视频,写道“我被家暴了”,并表示对所有话语负责。

视频中监控画面显示,一个女子横躺在电梯里,另一个赤裸着上身的男人正在将她拖离电梯间。

她一只脚撑住电梯门,两只手用力抗拒,但根本不是对方的对手。

最终,男人抓住她的双脚,将她拖出了电梯。

该视频引起网友广泛关注,也引起了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网友分析,家暴发生地是在重庆江北某住宅小区。

对此,26日重庆市妇联表示对此高度重视,并立即协同相关部门了解核实情况。如微博内容属实,其男友行为属于典型的家庭暴力。重庆市妇联已主动联系博主,并将协同相关部门,为当事人提供帮助服务,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26日,微博认证为“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分局官方微博”的“平安江北”发布通报称,相关部门对“宇芽YUYAMIKA”网上反映被家暴一事开展调查。通报中称,11月25日17时 许 ,微 博 主“ 宇 芽YUYAMIKA”(何某,女,28岁)发布微博称自己被前男友网民“沱沱的风魔教”(陈某,男,44岁)家暴。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市、区妇联对一切家暴行为予以强烈谴责,将为当事人提供帮助和服务。江北区政法部门已依法开展调查处理。

“我被家暴了”

美妆博主录视频讲述5次被殴打经历

11月25日下午,@宇芽YUYAMIKA连发两条微博倾诉自己被家暴的经历,并在一条视频微博中写道:“我被家暴了,过去的半年我仿佛活在噩梦里,关于家暴的这一切,我必须说出来!”

据@宇芽YUYAMIKA自述,殴打她的是她的前男友@沱沱的风魔教(以下简称“沱沱”),是一名绘本家,她与沱沱于2018年1月认识,该男子44岁,曾离过三次婚。根据@宇芽YUYAMIKA自述,2018年9月她和“沱沱”正式在一起了。第一次家暴发生在我们在一起半年后,她称自己因琐事质问“沱沱”时,“沱沱”狠狠地扇了她耳光,而且是很用力地连续打了十几下。她当时很震惊,念在是第一次,懦弱地原谅了他。

“之后又发生了2次以连续猛扇耳光方式的家暴,每次脸恢复至少需要一周的时间,严重影响了我的生活和工作。”@宇芽YUYAMIKA写道。

@宇芽YUYAMIKA说,第4次家暴发生在2019年8月21日,由于装防坠网两人起了不愉快:“一进门他就打我,吓得我想坐电梯逃跑,结果他追上来强行把我从电梯里拖出,用力掐我的脖子快要窒息,抓着我的头使劲往墙上撞,不停地辱骂我,把所有的仇恨都发泄在我身上。”

@宇芽YUYAMIKA提供的监控视频中可见,一名戴眼镜的男子在电梯门口使劲拖拽宇芽,宇芽整个人躺在电梯里用脚蹬着电梯门抵抗,但仍被该男子拖了出来。

@宇芽YUYAMIKA称,第5次家暴是2019年8月29日晚上在外面吃饭回家之后,当时她被使劲摔在地上,当时无法站起来。

宇芽同时也在微博中晒出第五次家暴的急诊病历。该病历称,患者“被他人打伤跌地疼痛,瘀紫”,诊断为“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

“那天晚上的恐惧,让我决定必须分手,因为我彻底看清了他的真面目。”@宇芽YUYAMIKA写道。

前妻站出来:

他曾抓我头撞墙,十分后悔当初没报警

视频中,“沱沱”的前妻也通过录音和出镜的形式讲述了曾经遭遇过的家暴经历。

“沱沱”第一任前妻阿步通过语音的形式讲述自己怀孕时,肚子就被踹了几脚。现在要不是“沱沱”站了出来,十年前的事情自己已经不愿再回忆了。

“沱沱”第二任妻子金秋则面对镜头称,“沱沱”抓起自己的头来撞墙。金秋说,自己也后悔,如果当初选择报警,同样的事情就不会发生在@宇芽YUYAMIKA身上。

视频中,另外两名男子也作证称,曾看到了“沱沱”殴打金秋的现场或在现场听到过声音。

那么,金秋为何没有选择报警?对此,金秋称,如果执意报警,就会被“沱沱”威胁杀全家。

被指施暴者是谁?

一名绘本画师,作品出版方谴责暴力

据了解,@宇芽YUYAMIKA所指的施暴者陈某是一名画家。据公开报道,陈某出生于重庆,曾经在上海、北京的4A广告公司里担任美术创意工作。他创作的老重庆主题漫画作品《去漂流》,在天涯重庆论坛上赢得超高人气,被网友誉为可“媲美宫崎骏”,还出过一本绘本《将进酒》。

记者看到,事件发酵后,微博上不少网友去多个电商平台举报,表示抵制该书。目前,淘宝网、当当网、京东等多个电商平台已将两本书下架。

据悉,男方的作品中,《去漂流》、《将进酒》的出品方为读库。

26日,《读库》发表声明,“读库是在对其他女孩发生的情况不了解、宇芽还没有与沱沱结识的时候编辑出版了他的作品,对作者的责任也已经履行完毕。我们如今能做的和大家一样,除了道义上的谴责,就是拭目以待法律和人性的裁决。”

【多方回应】重庆警方:正在核查相关情况

据重庆当地媒体报道,重庆江北警方已经关注到此事,目前警方已启动核查程序。江北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旦有进展,将及时对外公布。

该负责人还表示,“我们也在向疑似事发地的派出所核查,是否接到过类似家暴案件报案。”

重庆市妇联表示,立即协同相关部门了解核实情况,并将协同相关部门,为当事人提供帮助服务。

【焦点关注】恋爱同居关系中的暴力也是家暴

有一种观点认为,男女朋友之间未结婚非家庭成员关系,所以男友打女友并不是家暴,而只是故意伤害行为。是这样吗?

2016年,我国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对家暴的定义是:在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即为家庭暴力。但是该法则附则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

这就是说在中国,恋爱同居关系中的暴力,与婚内暴力相似,隐蔽性高,公权力不易察觉,也被纳入家庭暴力,受法律约束。

而且,家庭暴力并不仅仅是殴打、残害等此类身体暴力行为,还包括限制人身自由、谩骂、恐吓等这类对精神产生伤害的行为。此外,“性暴力”也是一种家庭暴力。

第一时间未报案就无法立案?

此外,关于家暴,网络上也存在一种说法,即当事人未在遭遇家暴的第一时间报案,往往无法立案。

据一位律师讲述,这种观点可能来自于一部分取证困难的家暴情况。“如果身体上的伤在一段时间后自愈了,当事人报警又比较晚,就没有办法去做相应的鉴定;或者,看不出相应的伤痕存在,医学检查无法确定伤情存在,取证就存在困难。”

具体到此事,律师认为,从监控录像视频可以很明显地看出,男子在对女孩施暴。如果受害者的伤情也发生在当天,就可以与监控录像视频相互印证,基本事实就能得到认定。他同时表示,此事中的男子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具体要看司法鉴定对于女孩伤情的判断。 (本组稿件综合央视、《人民日报》微信公众号、华龙网等)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来源:华西都市报

点击查看全文

回首页
返 回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