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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需要综合治理
2019-11-21 09:26:24 字号:

秦平

11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大数据对网络犯罪特点和趋势进行专题报告,并公布了10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当前,我国网络犯罪,特别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问题突出。据本次新闻发布会公布的司法大数据显示,2016年至2018年人民法院审理的网络犯罪案件中30%以上涉及诈骗罪,占比最高。毫无疑问,电信网络诈骗已成为网络时代的“社会毒瘤”。

面对来势汹汹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2016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几年来,各级公、检、法机关适用《意见》办理了一大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抓获、判处了一大批犯罪分子,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治理效果。

但从长远来看,根治电信网络诈骗除了司法机关的不懈努力以外,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当前我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现出犯罪组织化、“产业化”的新特征,并催生了大量黑灰色产业链。在这种情况下,司法打击更多的表现为下游治理,如果不能封住上游的闸门,新的犯罪还会重复出现。而综合治理则体现为上下游同时发力,从根本上遏制电信网络诈骗。

综合治理要求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行业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制度,斩断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链条,铲除其周边犯罪产业链,做到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实行全链条、全方位打击。

综合治理还要求提升技术防控能力,工信部门要依法打击“伪基站”“钓鱼网站”,同时,企业也要承担起社会责任,依法加强对网络电信违法犯罪活动监测的主动性和能动性,不能让平台成为犯罪的温床。

综合治理更要求加强宣传,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从某种程度上讲,最高人民法院的这次新闻发布会,更是一堂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法治宣传课。新闻发布会通过严谨的数据让人们看到电信网络诈骗形势的严峻性,通过生动的案例让人们了解到电信网络诈骗手段的多样性,从而提高人们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综合治理是我国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和成功经验,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显著优势的具体体现。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过程中,坚持和完善综合治理,能够更好地实现标本兼治的社会治理目标。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作者:秦平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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