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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用心执行 受伤民工拿到赔偿金
2019-11-13 10:26:28 字号:

家住隆回县司门前镇东山村的农民工魏某在给人盖房时受伤,但赔偿一直没有着落,2019年11月5日,在隆回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的帮助下,魏某终于拿到了他被拖欠一年的赔偿金。

2018年10月,魏某受雇为阳某等人建房,在给第三层房屋打倒置的过程中,被搅拌机漏斗砸伤,由于伤势严重,住院治疗半年。此后因赔偿问题发生纠纷,魏某将阳某等人诉至隆回法院,经法院判决,除已支付的医药费外,阳某还应赔偿魏某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阳某仍拒不履行,2019年7月魏某向隆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隆回法院受理该案后,迅速启动了涉民生执行案件绿色通道,将该案列入重点案件台账,优先执行,执行人员迅速对被执行人阳某发起财产查询,冻结扣划了其银行存款8000元,但因未能发现其它可供执行的财产,阳某也查无下落,案件一时陷入了困境。为了尽快兑现农民工魏某的胜诉权益,执行人员先后多次前往被执行人阳某户籍地调查取证,掌握了阳某曾在广东与人经营饭馆,修建的房屋仍然搞了部分装修等情况,查证了被执行人阳某有一定的履行能力。

功夫不负有心人,10月25日执行人员获悉阳某行踪,决定立即传唤阳某到法院配合执行,面对执行人员的质询,阳某仍不为所动,反而诉苦哭穷。因阳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执行人员决定对阳某拘留15日。拘留期间,执行人员对阳某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明确告知阳某若再不履行义务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阳某迫于压力与魏某达成了和解履行协议,一次性支付了拖欠的赔偿金。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有一群“不回家的人”永远在执行路上,他们用实际行动践行铮铮誓言。

(作者系隆回县人民法院 刘政权)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作者:刘政权

来源:隆回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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