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志华
为扩大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改革效应,9月24日,在国家医保局等部门指导下,26个省份在上海参与药品集中采购,进行联合招采。截止到目前,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已经由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等11个城市,扩围到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自从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在短短的几个月里,就已取得了很好的效果:25种药品平均降价为52%,最高降幅达96%。药价大幅度下降,不仅减轻了医保支付压力,也让民众切身感受到了实惠,吃不起药等现象变得越来越少见,看病贵因药价下跌而得到大幅缓解。
之所以有如此好的效果,是因为11个城市集中“团购”,较大的药品销量让药企不敢忽视,他们愿意用尽量低的价格来中标,然后再薄利多销。尽管药品的单价低,但由于销量大,药企仍有较大的获利空间。销量是很好的议价筹码,在以量换价的谈判过程中,确保了药品采购方有足够大的议价底气。
11个城市集中采购,在降低药价方面就有如此大的力度,可以想象,当全国都实现集中采购时,超大规模的市场带来的巨大药品销量,将赋予采购方多么强大的议价能力,降低药价的力度将会更大和更持久。
事实也的确如此。9月24日,药品大量采购扩围联合招采首次亮相,就有不俗的表现,与去年11城市最低采购价相比,这次拟中选价平均降幅59%;与11城市试点中选价格水平相比,平均降幅达25%。药品降价力度,的确随范围扩大和销量增加,而变得更大。
并且,价格竞争只是表层竞争,更深层次的竞争还有质量竞争。质量优先,是药品集中采购的一个原则,没有达到这个基本要求,连进入招采现场的资质都不会有。比如过去药品招采时,仿制药均可参与,但如今,只有通过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才具备参与药品集中采购的资格,这方面的改变,势必让药品质量方面也出现激烈竞争。
此外,去年集中采购时,每个品种中标企业只有一家,企业中标后,可暂时松一口气,但今年引入了“多家中标”新规,药企中标仍不能高枕无忧,仍需在多家中标企业中展开质量竞争。药企必须随时保持警觉,确保价格不断走低、质量不断上升,方能处于不败之地,持续赢得市场。
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假如仅仅只在少数地方试点,由于药品降价缺乏广度,可能会出现一些新的问题,比如试点城市的部分药品价格很低,但非试点城市相同药品的价格,仍处于高位。今年5月,江苏省东台市男子录制的同一种药上海与江苏价格相差18倍的视频,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原因就在于上海为试点城市,但江苏东台不是。如此大的价差,将导致很多患者仅仅为了开药,就扎堆到试点城市看病。
由此看来,将药品集中采购试点从11个城市扩大至全国,除了可以让降价更有力度外,还可以避免因政策出现落差,导致患者出现不合理流动,进而影响到医疗秩序。在降药价这一民生议题上再放大招,契合民众的普遍期待,也必然带来民生福利的再次跃升。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作者:罗志华
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