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丁国锋 通讯员曾策力 近日,南京交管部门在沪宁高速查获了一起车辆严重超员的违法犯罪行为,荷载7人的小客车竟坐满了27人,随后南京交管部门对车主和车辆驾驶员以危险驾驶罪立案,并对车主和车辆驾驶员采取刑事拘留。据了解,这是今年以来南京交管部门办理的首起因车辆严重超员构成的刑事案件。
2019年9月1日早上5点40分,南京交警高速一大队民警在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悬挂扬州号牌的白色福田牌小客车。当民警让小客车驾驶员摇下窗户出示证件时,借着周围微弱的光亮发现原本宽敞的车厢内“黑压压”的挤满了人,有站着的,有蹲着的。经现场清点,这辆核载7人的小型客车,加上驾驶员共计27人。
据车辆驾驶员李某(男,23岁,黑龙江省绥化人)交代,9月1日凌晨4点,根据“老板”顾某(男,40岁,扬州人)的指示在扬州正谊服务区内,接上了这26名从河南过来的务工人员,准备将其送往南京雨花台区某工厂。随后李某驾车从扬州、一路经过仪征、长江四桥,直至在沪宁高速南京主线收费站被查获。
经查,该车属于非营运性质,一个多月前李某经人介绍给老板顾某开车,约定每月6000元工资,主要就是在服务区从事倒客非法营运的活动。一个多月来,先后从事非法营运活动达30余次,其中8次存在超员违法行为。
据了解,此次也是李某从事非法营运以来,超员人数最多的一次。此前,李某还询问老板顾某,超员这么多上路是否有危险,顾某却满不在乎,表示不要紧,李某便遵从顾某“指令”便驾车上路。
警方提醒:严重超员已不是交通违法而是刑事犯罪
根据2015年11月施行的我国《刑法》修正案九,对危险驾驶罪的规定,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将构成危险驾驶罪,面临拘役并处罚金的处罚。这意味着,严重超员已不是交通违法行为,而是刑事犯罪。当得知将面临如此严重的法律后果,顾某和李某都悔不当初。
编辑:段宇翔
作者:丁国锋 曾策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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