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范天娇
利用网络技术将微信号定位到多家宾馆附近,配以穿着暴露的女性头像,进而可以有针对性地开展网络招嫖。在整个过程中,技术服务提供者扮演了关键角色,被称为“站号人”。今天,安徽省滁州市公安局通报了这起全省首例打击微信“站号”案侦破情况。据了解,涉案的两名“站号人”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均已获刑。
2018年9月,滁州市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市内多家宾馆周边经常出现带有露骨头像和暧昧昵称的微信“附近的人”,很有可能在进行网络招嫖。
经对相关微信账号梳理研判,民警成功掌握一个以费某为首,组织多名女性从事卖淫活动的犯罪团伙。2018年12月底,公安机关组织收网行动,成功抓获涉嫌卖淫嫖娼的违法犯罪嫌疑人20余名。
费某归案后,对组织卖淫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据其交代,这些“附近的人”并非其本人发布,整个犯罪链条还存在一个重要角色:“站号人”,这也是费某能够在滁州多个地点同时实施网络招嫖的关键一环。
“所谓‘站号’,就是通过网络技术,将微信所在位置定位到任何需要的地点,配以诱惑性的昵称和头像,吸引附近的人,从而实现引流的目的。”办案民警告诉记者,由于网络公司经常封停违规账号,“站号”服务需要注册大量微信号,个人实施成本较大,且虚拟定位需要一定的网络技术,故而衍生了“站号”这个行业。
在该案中,“站号人”根据费某的要求,利用网络技术突破空间地域的限制,在滁州多地同时登录多个带有暧昧昵称的微信号,并在朋友圈中发布穿着暴露的女性图片,为费某组织卖淫招揽客源。
据费某供述,网名为“XXOO”和“神秘”的两人,为他提供了多次站号服务,费用近2万元。提供站号服务的犯罪分子一般具有较强的网络技术水平,其犯罪手段更加虚拟化、隐蔽化,侦查难度大。网安民警通过深度研判,终于锁定了两名幕后“站号人”是远在湖北鄂州的丁某某和刘某。
今年1月4日,办案民警跨越千里,远赴湖北鄂州,将丁某某和刘某抓获归案。二人到案后,对明知费某从事组织卖淫活动,仍在千里之外为其提供站号服务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审讯查证,丁某某、刘某事先将费某的微信二维码发布到朋友圈,配以身材暴露的美女照片作为诱饵,并通过网络技术手段,将实时位置定位到费某指定的地点。有好奇或猎艳之心的人搜索“附近的人”时,很容易被露骨微信昵称所吸引,并下意识查看此类微信朋友圈的信息。如此一来,费某便完成网上介绍、联系,网下组织、安排卖淫嫖娼违法犯罪活动的全过程。目前,丁某某和刘某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和7个月。
法制网合肥8月28日电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作者:范天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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