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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比爹大3岁,手法低劣何以骗保9年
2019-08-28 10:28:02 字号:

真是荒唐,为了顺利骗得低保款,居然把儿子的年龄‘改’得比自己还大三岁……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前不久,重庆市綦江区纪委监委查处了三江街道复兴村原党支部书记罗玉良骗取国家低保案,因其令人咋舌的作弊手法,引发不少关注。

2009年,三江街道辖区企业破产倒闭,下岗工人批量办理城镇职工低保,时任复兴村党支部书记的罗玉良便动起了骗取低保的歪心思。他将1983年出生的儿子的年龄改成了1953年,比1956年出生的自己还“大”了三岁,并谎称是自己的亲戚。之后,在时任三河街社区主任的“好朋友”张正平的帮助下,成功骗取低保金长达9年。

看来并不高明的骗保手段,就这样蒙混过关,而且长达9年时间未被发现,不得不说,这当中所引出的问题值得我们深思。当地有关部门现在给出的理由是,当时大量下岗人员外出务工,低保入户审核不严,罗玉良抓住了这个漏洞。

审核不严造成漏洞肯定是一大原因,但在笔者看来,肯定不是最关键的原因。从事后的调查结果看,罗玉良之所以能得逞,还在于“朝中有人”,打通了审核的一些环节。审核之所以会不严,是因为一些手握审批权的人,将这一民生福利当成了自己可以随意支配的资源,出现了“关系保”“人情保”;甚至一些人监守自盗,利用职务之便,将低保金拿进自己的腰包。

骗保手段虽然“花样常新”,但骗保这个问题却并不新鲜。稍微留意下有关骗保的新闻,一直以来低保存在的问题就没有断过,每年清理不符合低保者人数也不少。可是,这个问题可谓是“野火烧不尽”,甚至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原因为何?恐怕除了类似审核不严这样的管理上的缺陷之外,主要还在于违规成本太低。一方面,对骗保人员,缺乏有效的法律制裁。虽然《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警告,追回其冒领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情节恶劣的,处冒领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具体到实践中,对骗保者的处理只是主动退出或取消申请资格而已,似乎未见受到任何惩戒。另一方面,对帮助他人骗保的工作人员,追究他们的责任往往也以批评为主,最多也只是给个小小的处分。

从这起骗保案的处理结果来看,似乎就是如此。作为骗保的主角,罗玉良只是被给予了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而助其骗保的时任三河街社区主任张正平也只是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其他的涉案人员,只是说因失察均被追责,至于是什么责,并没有提及,但从主要涉案人员的处分程度来看,这个追责恐怕也是苍蝇拍而已。

显然,这才是骗保问题屡禁不止的关键。低保金是社会的最低保障钱,是低保人员的保命钱。如果骗保人从中牟利,真正的低保人员的利益就会受损,甚至因为指标被挤占而失去领低保的机会,如此不仅剥夺了低保者的权益,而且有损于社会的公平公正。对于这样的问题,我们不能再如此轻描淡写了,更不能出了事就将责任推给历史原因。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作者:张炳剑

来源: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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