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件 经 过
茜茜的母亲魏女士为让孩子学习舞蹈,在某舞蹈中心朝阳校区付费1.5万元购买了50节课,中心向茜茜出具《培训收费单》。茜茜在《培训收费单》背面的《入学须知》上签字后入校上课,学习10节课后该校区停课迁址。
因新校区离家较远、交通不便,茜茜停止上课,并要求退还1.5万元培训费。舞蹈中心称,上课地点不属于合同约定的条款内容,迁址不构成严重违约,茜茜无权单方解除合同。
法 院 审 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茜茜交纳费用接受培训,与中心形成服务合同关系,双方虽未签订正式书面合同,但就合同基本内容所达成的一致意见应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均应遵守《入学须知》和《培训收费单》中的条款。《培训收费单》显示“中心名称”为朝阳校区,所在地即为茜茜入学时的上课地点,该中心单方变更上课地点构成违约。
鉴于合同内容为向未成年人提供课外培训服务,履行地点的变更会对茜茜履行合同造成实质性影响,故茜茜有权解除合同,培训学校应将剩余培训费退还。最终法院判决培训学校退还茜茜培训费1.2万元。
法 官 提 醒
针对不法培训班的各种陷阱,学生和家长在参加培训班时一定要谨慎。
第一
要查看办班者的证件是否齐全、是否有效。这里的合法证件主要是:教育部门审批颁发的《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学生家长在为孩子报名参加培训班前,除要看清培训班的资质外,还要详细了解培训班的教学方法、时间、成果等细节。
第二
报班前要注意履行相关法律手续。在参加培训班前,要与培训班签订合法有效的培训合同,要注意将违约责任写入合同内容。同时,还要保存好各种入班的收据、发票、合同、培训证之类证据,以便在出现纠纷时投诉有据。
第三
如遇纠纷,应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律。
编辑:段宇翔
来源:湖南高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