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山
7月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上海开启了生活垃圾分类 “强制时代”。按照总体部署,继上海之后,全国另外45座城市也将跟进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长期以来,社会各界对垃圾分类虽有共识,却往往感到问题纵横交错、千丝万缕,不知劲该往何处使。新规之下,上海人展现出前所未有的决心和行动力,由此引发的各种段子令网友津津乐道。但站在城市治理层面,我们除了关注上海垃圾分类的具体方式、操作规范外,更应探究背后的体制建设及细节安排,这些才是最值得学习借鉴的先进经验。
垃圾分类是一场需要全民参与的攻坚战、持久战,不形成全社会积极自觉参与的态势,就很难真正把分类回收工作推行下去。新规正式实施前,上海在宣传普及上做了大量准备工作。从社交媒体到报纸、电视、手机APP,政府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告诉市民怎么做,以及为何这样做。正是这些铺垫准备,促使市民认真思考并且讨论、学习垃圾分类,迅速适应新的生活节奏。上海为其他城市树立了一个范例,即打造现代化的垃圾分类回收体系,首先要培养公众意识。在法律框架下,让大家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并用惩戒措施巩固强化责任。把这些准备工作做足、做细、做充分,是取得任何进展的关键前提。
另一方面,信息公开是实现全社会参与的必要条件。针对市民“分类无用论”“末端一勺烩”等质疑,上海首先下大力气完善硬件设施,改造分类投放点,提升处置能力和资源化利用能力;同时推出垃圾全程分类信息平台,对分类清运过程进行即时监督反馈。新规规定,运输企业混装混运最高罚5万,末端未分类处置最高罚50万,有此行为者,市民可随时举报。这意味着新规的主要处罚对象并非个人,而是环卫系统和处置企业。市民作为参与者,劳动付出得到尊重;同时也是监督者,可以亲自了解到垃圾分类的效果。如此一来,人们对垃圾分类的信心与热情自然随之提升。
上海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中,垃圾管理员、垃圾回收网约工等新职业引发关注。其实在邻国日本,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向民间企业或个人购买垃圾分类回收相关服务,已是行之有效的成功经验。当下,中国大城市里,原有的垃圾回收体系崩塌,新的体系还未成形,对待这些新兴职业,政府在包容鼓励的基础上,还应主动作为,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和推动更多民间力量参与垃圾分类,从而激活市场活力和就业潜力,构建起多元化的、立体互动的垃圾分类回收体系。
垃圾分类回收这项工作,任重道远,利在千秋。上海率先尝试在全国引发大讨论,本身就是巨大进步。事实证明,垃圾分类不是多么难的事。以上海为参照,积极探索,科学决策,狠抓落实,各城市最终都会找到一条适合自己的路径,这是中国社会向现代文明进发的必经节点,我们只需要再多一点决心、信心与耐心。
(责任编辑:马树娟)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作者:刘大山
来源: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