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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共同担责赔偿却拒不履行 汝城法院铁腕出击强制执行
2018-09-12 15:49:03 字号:小中大

  近日,汝城法院铁腕出击,用实际行动告诉那些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被执行人,不管人数多少,不管案子多复杂,该履行的义务始终逃不掉。

  2018年9月10日,汝城法院成功执行一起生命权纠纷案。宜章县瑶岗仙镇杜某等十二名朋友均系瑶岗仙矿区同事或朋友,2017年4月3日晚18时许他们相聚在汝城县庐阳镇廖家村陈家湾一处私人KTV会所内消费,唱歌并吸食毒品,至第二天凌晨三时许,柏某吸食毒品后离开包厢步行至一百米外的鱼塘不慎跌落导致溺水死亡。柏某家属向汝城法院提起赔偿诉讼后,该院判决包括私人会所无证经营者范某、鱼塘出租者李某等在内的十三名被告人赔偿因柏某死亡造成的损失共计566 880元。判决生效后十三名被执行人并未按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申请人向汝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受理此执行案件后,执行人员详细研究了案卷,并制定了初步的执行方案。考虑该案人数众多,十三名被执行人分散于汝城县、宜章县瑶岗仙矿区、郴州市内城区,执行难度加大,且死者目前还冰冻在汝城县人民医院,一年多还未下葬,若处理不当极易引起社会不稳定因素。该院派出四名执行人员前往瑶岗仙镇及郴州市区,克服了酷暑及夜晚加班的劳累,在一天半时间内全部找到十三名被执行人,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限定主动履行期限并告知其不履行判决义务的严重后果。限定日期到达后,十三名被执行人均未履行,特别是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的十一名被执行人,履行能力不一致,导致无法达成一致履行意见。该院执行人员分别与所有被执行人通过电话联系,通人情说法理,消除被执行人抵触情绪的同时,采取强制措施,查封了被执行人杜某位于郴州市内的一套房屋,并明确告知对不履行判决义务的十三名被执行人将采取限制消费、拘留等措施。

  在汝城法院强制执行的高压态势下,十三名被执行人将三十多万执行款履行到位,对剩余未履行的部分与申请人达成了一致和解意见,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被执行人按所定计划履行,本案可以结案。

  “谢谢!真的非常感谢你们的辛勤奔波···”申请人在领取三十多万执行款时感慨万千,紧紧握住执行人员的手,夸奖汝城法院执行的力度大,执行人员的素质高,真正维护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作者系汝城县人民法院 罗圆 田宇锋)

编辑:redcloud

作者:邬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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