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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千里奔袭促和解
2018-09-04 15:07:07 字号:小中大

执行法官在做调解工作

  8月30日,中院驻永州市冷水滩区法院执行干警阳少卿、罗浩、吴兵一行三人连夜奔波,辗转千里促成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达成执行和解。据悉,2017年2月6日19时许,曾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由北向南行驶二广高速湖南段2300公里+300米路段时,遇前方交通拥堵,从应急变道至行车道时,后方由马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此,因此左打方向避让不及,侧面相撞造成乘车人蒙某等人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蒙某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由保险公司赔偿蒙某经济损失19万余元,曾某赔偿1890元,马某赔偿3.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保险公司履行了义务,曾某和马某一直未履行。

  执行干警收到案件后,立即联系了两个被执行人曾某和马某,曾某表示自己已经履行了义务,经向蒙某核实,曾某在说谎,此后曾某便不接电话,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冻结了曾某的银行账户。四天后,曾某打电话询问需要偿还的金额,主动履行了义务。马某是常德人,居住在东莞,联系后表示自己没有钱,此次事故中自己的车辆受到损失,已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了解到该情况,执行干警不愿错过任何可能执结案件的线索,8月29日18时许立即动身,连夜驱车600公里用时7个小时赶到东莞。第二天早上7时许开始动工,通知马某到南城法庭,得知投保公司就赶往保险公司,却了解到保险公司拒赔了马某的申请,马某很无奈,执行干警告知马某若觉得保险公司拒赔不合理,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但是赔偿蒙某的经济损失是法院生效判决的义务必须要履行。马某说:“现在在给别人打工,月薪4000元,看到你们为了自己的案件如此尽力和奔波,真是惭愧,愿意分期履行义务。”执行干警立即联系蒙某,蒙某表示马某在事故发生后仅垫付了1万元的医药费,后一直没有露面,担心马某言而无信。为促成和解,一行三人又驱车赶往蒙某所在地越秀区,赶到时已是17时许。双方见面后,执行干警耐心组织双方调解,经过3个小时的工作,20时许,双方终于握手言和,在《执行和解协议书》上签字捺印,执行干警才舒展一口气,终于将该执结难案划上一个句号。

  (作者系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 阳少卿 彭蓓蓓)

编辑:redcloud

作者:邬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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