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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4万抚养费,法院拘留之后把钱付
2018-08-01 17:21:25 字号:小中大

  离婚5年来拖欠婚生子抚养费一直未付,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后,以各种方式逃避执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近日,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李某司法拘留十五日,拘留三天后,李某托人筹钱支付了拖欠的抚养费。

  2013年3月,李某与彭某因感情不和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婚生子李某某由女方彭某扶养,男方李某享有探视权。离婚后,李某某一直随母亲生活,李某未曾支付过抚养费,彭某多次催告无果后起诉至法院。2017年9月,望城区法院一审判决李某支付婚生子李某某2013年3月至2017年9月抚养费42400元,2017年10月起每月支付李某某抚养费800元,直至李某某18周岁止。

  判决生效后,李某拒不履行义务,2018年7月,彭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3年3月至2017年9月抚养费42400元。立案后,法院向被执行人李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执行法官多次与李某联系,李某以各种理由逃避执行,拒不履行义务。近日,执行法官经多方寻找,终于将李某拘传至法院,但李某仍然拒不履行。望城区法院依法对李某做出了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执行拘留三天后,李某托人筹钱履行了支付义务,并递交了悔过书,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裁判文书的行为进行了检讨,表示将听从法官的教诲,积极承担抚养小孩的义务。

  (作者系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黄旭)

编辑:redcloud

作者:邬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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