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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岳麓法院发出首份执行阶段人格权侵害禁令:制止父亲藏匿幼童行为

来源:法治日报 编辑:王媛 2025-04-22 09: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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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纸判决遭遇亲情角力,“审判+执行”如何联合破局?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在审判阶段适用“家事调查+心理疏导+快审快结”,在执行阶段采取“审执衔接+社会支持+签发禁令”,为上述问题划出新路径。

“跟上!”在法院的追击下,杨某(男)在红灯前踩下刹车。

时间回溯到2024年8月,那是刘某(女)最后一次见到自己的孩子。此前,刘某与杨某在相恋同居期间育有一子小浩,后因性格不合而矛盾重重。某天,杨某趁刘某不备,擅自将未满两周岁的小浩带离。刘某因多次沟通无果,遂向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起诉。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汪样立马启动家事调查流程,并同步组织心理社工为刘某开展心理疏导。

经调查,刘、杨二人之间的矛盾虽然不可调和,但双方均对小浩的成长抱有积极期待和责任认知。杨某此次带离小浩的导火索,是双方在抚养计划方面的分歧。

基于此,汪样先与杨某取得联系,劝解他把小浩的健康成长摆在首位,并约定好中秋节带小浩回家团圆。

可是,刘某的满心欢喜却只等来杨某的爽约。

这也让汪样决定“快审”破局。

考虑到小浩目前未满两周岁,自出生后,一直在长沙生活,已经形成了稳定的生活环境,且杨某擅自带离小浩的行为不仅侵犯了刘某作为母亲的合法监护权利,亦使小浩的生活状态发生了突然变化,对小浩的感知发育、依恋关系及日后独立发展均有不利影响,法院依法判决小浩由刘某直接抚养,杨某每月支付生活费并承担一半小浩的医疗费、教育费。

判决生效后,依刘某申请,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团队与审判团队立即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初步研判该案后续走向,并结合当事人前期配合度分别制定了执前督促履行方案及强制执行方案。

十余日里,杨某始终处于失联状态。白纸黑字的限期履行通知书等文书也早已送往杨某所在处,物流信息上的“已签收”显得十分刺眼。

执行法官肖和平决定即刻铺排强制执行方案。

“孩子已经被带到江苏,必须马上行动!”2025年3月,肖和平接到线索,在执行方案上重重一叩,转身拨通驻院心理社工的电话:“王老师,涉未成年人紧急行动,现场需要注意什么?”

“三点!”电话那头传来翻页声:“一要避免在孩子面前发生肢体冲突,二要……”

话音刚落,肖和平一手抄起制服,一边部署任务:“联系当地妇联了解孩子抚养现状,并准备临时安置点。”

一切准备就绪,走廊上响起紧急出发的脚步声。

次日清晨,执行小组联合当地法院突袭杨某住处,却发现房门紧锁,车也消失了。

此时的刘某近乎崩溃,瘫坐在地:“刚才邻居还听到了孩子的声音,肯定是他把孩子转移了……”

肖和平思索片刻后,他认为杨某无法在短期内做好万全的转移准备,于是佯装撤离,暗中布控。

一小时后,杨某的车辆果然悄然返回,车内隐约可见小浩的身影。

“关闭警笛声,不要惊扰到孩子!”对讲机传来指示,执行小组随即驱车上前。杨某似提前料到一般,倒车、拐弯一气呵成。

只见警车和杨某的车愈渐逼近。终于,在一个红灯前,出现了开头的画面。

肖和平将制服脱下,来到杨某车窗旁,一边与杨某隔窗交涉,一边与小浩谈笑逗趣。

许久后,杨某缓了缓神,才终于从车里走出。“我知道总会有这么一天……可每次听到他叫爸爸,我就……我只是想多陪陪他。”

“杨先生,我也有孩子,我非常能理解您的心情。可无论如何,您都得尊重法律。”肖和平接着从孩子最佳利益切入,“藏匿孩子的行为实属不当,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还可能涉嫌拒执罪。小浩现在未满两周岁,还离不开母亲的陪伴,也需要稳定的成长环境。”

经过数小时的调解,杨某收拾好了心情,“小浩,你和爸爸漂泊在外不是个事。你和妈妈先回家,爸爸有空就回来看你。”

为避免再次发生抢夺、藏匿子女等情形,岳麓法院向杨某依法发出全省法院首份执行阶段人格权侵害禁令,禁止杨某及其近亲属实施抢夺、藏匿子女或擅自将子女带离现行住所等侵害刘某监护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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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纠纷不同于普通家事纠纷。人民法院在受理过程中既要维护司法权威,也要兼顾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及长期发展。

本案通过裁判效力与执行效能的精准衔接,将司法温度、力度融入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的“最后一公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法治日报

编辑: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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