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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巧算亲情账 “典”亮姐妹情

来源:湘潭市司法局 作者:卢淑容 编辑:吴佳俊 2024-06-18 10: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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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湘乡市司法局昆仑桥司法所来了一对母女,穿着极为朴素,母亲看上去气色不太好,情绪激动,女儿还是在校大学生,背了一个布袋子,布袋子里面装的不是学习用品,而是记录母亲谭某甲与姨妈谭某乙多年矛盾纠纷的各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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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某甲与谭某乙自2006年共同出资购买门面并合伙做生意,2018年谭某甲因病失去了劳动能力,店面就交给谭某乙打理。在谭某乙独自打理店面期间,双方一直未进行结算,同时也未向谭某甲支付相关费用,双方多次因门面租金及店面收益的问题发生纠纷,姐妹亲情在一次次的争执中不断地消耗。

“喂,您好!请问您是谭某某吗?我是昆仑桥司法所的工作人员,鉴于您与您姐姐之间的纠纷,您愿意到司法所来调解吗?无需任何费用......”司法所工作人员致电谭某乙。“我当然愿意调解啊,我姐姐还要到法院告我,你们别听她颠倒是非......”

调解中,姐姐谭某甲认为,店铺的成立与发展都是源于自己前期的辛苦付出。因此积劳成疾,2018年突发脑梗,店面交给妹妹经营,盈利款妹妹没有分给自己,甚至连门面租金都不愿意支付,就算不是合伙人,门面有她的一半,也应该付她一半的租金。妹妹谭某乙认为,姐姐前期说好共同投资买门面,带她做生意,做到中途就不管了,把店面丢给她一个人,做美容服务前期办储存卡后期都是付出且疫情期间生意惨淡,姐姐不管不问,不顾姐妹亲情只管坐着收钱。二人陈述时都情绪激动眼角含泪。

“因为这件事,几十年的姐妹感情变淡了”“你们的父母因为你们的矛盾,终日以泪洗面,你们认为这样值得吗?”工作人员每一次灵魂的发问,冲击着姐妹俩既有怨怼又顾念亲情的心。在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下,双方愿意依照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建议协商解决争议。于是,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的规定,详细分析了双方在法律的上权利义务,并依法依情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建议:血浓于水,姐妹亲情账是算不清的,但双方共同投资经营期间的账目请专业财务人员可以进行清算。门面租金应当算进财务支出一栏,不能混淆,至于门面租金具体数额可以参考周边租金,也可以双方协商。

“我也知道疫情期间生意不好,我妹妹也不容易,我完全同意司法所的调解意见。”谭某甲首先表态。

“我这几年其实也挺难的,姐姐能从亲情的方面给予理解,我也愿意按照司法所的建议解决好问题。”谭某乙也表态。

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姐妹二人一些细节上的问题逐一提出解决方案,因心结均已打开,很快姐妹二人达成书面协议。

“谢谢你们,通过你们的耐心调解,既解决了我妈妈和姨妈之间多年的矛盾纠纷,还维系了我们一大家子的亲情”临走时,谭某甲的女儿对司法所工作人员这样说。

来源:湘潭市司法局

作者:卢淑容

编辑:吴佳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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