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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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普法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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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年颁布,经过2006年、2020年两次修订,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分总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九章一百三十二条。

案例一
小马(化名)2018年1月出生,其父母2019年9月经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调解离婚,协议约定小马随父亲共同生活。但父亲并未尽到对小马的抚养义务与责任,父亲再婚又育有一子后,更没有精力和经济条件照顾小马的基本生活,在此期间,小马被医疗机构鉴定为孤独症谱系障碍。2020年11月,小马父亲因吸毒被行政处罚。2021年1月,小马父亲又涉嫌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件,被取保候审。2021年2月起,小马一直由母亲照顾生活、看病就医。父母就变更抚养权进行协商未达成一致,小马母亲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父母的陪伴和关注对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成长非常重要,子女的抚养问题应从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本案中,被告因涉毒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罚,又因涉嫌毒品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考虑到未成年子女目前的实际生活状况和原告的抚养条件,婚生子与母亲共同生活更为妥当。法院依法判决,自2021年5月起,小马由母亲直接抚养;父亲从2021年2月起每月月底前向小马支付抚养费1000元,至其年满18周岁止。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
共同生活的其他成年家庭成员应当协助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

案例二
2018年9月以来,被告人李某以女儿王某(2010年8月出生)不按时完成作业、说谎为由,长期、多次对其实施殴打。虽经学校、街道、司法机关多次介入劝说干预,但2020年6月9日、6月16日,李某再次因王某没有完成作业,对其实施殴打致伤。
经鉴定:王某左耳上颞头皮瘀肿及左耳后瘀肿构成轻微伤;右颞颌关节处皮肤瘀肿构成轻微伤;双上肢多处皮下淤血构成轻微伤;右眼睑肿胀青紫淤血构成轻微伤,右颞面部挫伤构成轻微伤。被告人供述曾多次用铝制空心管、软底拖鞋、晾衣架等抽打女儿面目、屁股及全身。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教育女儿为由,长期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并致其多处轻微伤,其行为构成虐待罪,应予惩处。被告人一方面要陪护和照料重病的丈夫,另一方面要独自抚养女儿,的确承受了较大的生活压力,但其不能正确面对困难、克制自己情绪,在教育子女时使用简单粗暴的方式,甚至把对未成年子女施暴当成其发泄情绪的方式,从而导致未成年人遭受严重身心伤害。虽其本人表示悔悟,但出于惩罚和教育的需要,亦应当接受必要的法律制裁。
法院以虐待罪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放任、教唆或者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三)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参与邪教、迷信活动或者接受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等侵害;
(四)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烟(含电子烟,下同)、饮酒、赌博、流浪乞讨或者欺凌他人;
(五)放任或者迫使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失学、辍学;
(六)放任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接触危害或者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图书、报刊、电影、广播电视节目、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信息等;
(七)放任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八)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从事国家规定以外的劳动;
(九)允许、迫使未成年人结婚或者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十)违法处分、侵吞未成年人的财产或者利用未成年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十一)其他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财产权益或者不依法履行未成年人保护义务的行为。

案例三
学生小齐为人比较老实,小强人高马大,为人霸道,喜欢欺负弱小。小强给小齐起了侮辱性绰号后,总在同学面前以绰号称呼小齐,小齐一直忍耐,小强非但不收敛,还变本加厉,使用污言秽语羞辱小齐。某天,小强在众人面前骂骂咧咧地叫小齐的绰号,小齐压抑不住内心愤怒,回到学生宿舍拎起啤酒瓶冲到学校操场,用啤酒瓶击打小强头部,又持啤酒瓶断茬捅刺小强面颈部,致小强右颈总动脉破裂,右颈内静脉破裂,右侧迷走神经完全断裂,处于严重失血性休克状态。经法医鉴定,小强伤情构成重伤,小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
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
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童心童梦同行
共建共治共享,
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保护伞,
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希望我们共同努力,
为孩子构筑安全健康成长环境。
来源:遂川县人民法院
编辑:吴佳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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