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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湖南经视专题推介涟源经验啦!——从“示范引领”到“遍地开花”,看涟源培育孵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新路径

来源:娄底司法行政 作者:李杰 吴卫平 吴芳 伍漓江 编辑:吴佳俊 2023-06-19 20:5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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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湖南经视《经视说法》栏目专题推介了涟源培育孵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成功经验,那么涟源到底是如何做的呢?

近年来,为提升乡村法治水平,涟源市着力在培育孵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上下功夫,取得显著成效。三甲乡玉峰社区等3个村(社区)成功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湄江镇朱岩村等6个村(社区)成功创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并在全市培育了一批民主法治示范创建后备村。

完善机制,变部门推动为党委主导。过去,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主要由司法行政部门和民政部门推动。2022年9月26日,涟源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涟源市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方案》,要求各乡镇街道严格对标全国和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标准,每年创建一个民主示范村(社区),树立新标杆,形成新风气,营造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开创乡村依法治理新局面。明确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纳入乡镇法治建设工作考核,提高乡镇对民主法治示范村培育工作的重视与支持力度。

加强指导,变突击打造为长期培育。建立“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培育制度,根据“培育一批、成熟一批、发展一批”的原则,实施全过程、不间断地帮助指导。涟源市司法局组建培育“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指导团队,针对各村社区实际情况,指导其因地制宜推进法治文化广场、长廊、院坝、公园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实现一村一法治文化阵地;利用“法治大讲堂”平台进行“法律明白人”培训,重点培育一批以村“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等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指导村(社区)完善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依法治理、人民调解等相关制度,全面审查村规民约,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工作、处理问题、化解矛盾。

强化保障,变乡村自筹为以奖代补。过去,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的经费要靠乡村自己解决,乡村对高标准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心有余而力不足。为了扭转这一局面,2022年4月9日,涟源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增设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经费预算。对创建成功、通过市本级验收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激励,推荐参评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对成功创建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另行给予10-20万元的专项奖励,推动形成村村争创民主法治示范村的生动局面。

对标对表,变直观评价为科学验收。成立了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为顾问的验收领导小组,以全国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标准为基础,结合涟源实际开展验收工作。主要坚持“五要五不”原则,“五要”即:村级组织要健全完善、基层民主要规范有序、法治建设要扎实推进、经济社会要和谐发展、组织保障要坚持有力;“五不”即:村社区组织违反法律法规验收不通过、村社区组织成员受过刑事处罚验收不通过、有严重刑事案件等验收不通过、有集访越级访群体性事件验收不通过、有涉诈窝点人员未劝回验收不通过。对已获得“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的村定期进行复核,对复核不合格的取消“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追回奖补资金,并不再考虑推荐参评省、全国民主法示范村(社区)。

涟源市通过大力培育孵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激发了乡村两级的工作积极性,掀起了乡村法治建设的热潮。实现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高质量发展,村级各项事务运行更加规范有序,基层干部群众学法崇法意识进一步增强,村(社区)干部依法办事、依法管理村务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为基层依法治理营造了良好氛围,奠定了坚实基础。

来源:娄底司法行政

作者:李杰 吴卫平 吴芳 伍漓江

编辑:吴佳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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