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南省怀化市新晃侗族自治县立足山区边界、多民族聚居县情,创新推行“321”矛盾纠纷分级调解工作法,构建分层处置、法理相融、闭环管控的基层治理体系,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风险隐患前端清零,全县矛盾发生率、刑事案件数逐年下降。
建强一体化阵地
新晃县以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为核心载体,打破部门壁垒、层级分割,搭建“1+11+151”全域治理机构架构,推动普法、调解、议事职能一体化落地,实现“治理力量下沉、服务关口前移”。
“村(社区)是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首道防线。”新晃县综治中心主任姚仲木介绍说,新晃县151个村(社区)全覆盖建立综治中心工作站,每站配齐“1名专职调解员+N名网格员、邻长、五老、侗族寨老、‘法律明白人’”工作队伍,划分616个综治网格,661名专兼职调解员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和普法宣传。
同时,强化镇级联合调处枢纽作用,依托11个乡镇综治中心,整合司法所、派出所、民政、林业、农业农村等职能站所力量,组建联合调解专班,对村级流转到镇级的复杂纠纷,实行多部门联合会诊,实现“群众进一扇门、调处一揽子事”。
此外,新晃县打造县级疑难纠纷兜底平台,落实“五长联席”工作制度,统筹县委政法委、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信访六大政法力量,联动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承接镇村两级未化解的跨区域重大矛盾和潜在的民转刑风险隐患,作为诉前缓冲防火墙,一次性开展综合调解、听证议事、集中普法。
构建分层闭环调处链条
新晃县立足基层治理难点,创新“村3次、镇2次、县1次”分级调解机制,给予群众充分协商沟通空间,兼顾法律刚性与侗乡民俗柔性,逐层过滤风险、减少矛盾上行。
“村(社区)三轮调解,可以就地化解简易纠纷。”鱼市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杨毅光介绍,第一轮村调解员上门即时调解,现场以案释法、简易协商。第二轮村两委牵头在村(社区)综治中心工作站集中调解,组织村民代表旁听议事。第三轮邀请寨老、法律顾问开展民俗联合调解,结合鼓楼评理、侗款传统习俗情理释法。三轮调解全程规范登记台账,留存普法宣讲记录。
村级三轮调解未达成一致的,由村(社区)综治中心工作站出具《村级调解终结意见书》流转至乡镇综治中心,乡镇综治中心开展不少于两轮联合调处。第一轮由对应业务站所联合调解,针对纠纷类型开展专项法律宣讲。第二轮乡镇党政领导组织专题会商,召开群众议事会公开答疑释法。
针对镇村合计5轮调解仍无法化解的重大矛盾,由新晃县综治中心组织多部门联合协商,启动一次性综合兜底调解,最大限度化解风险,调解成功同步办理司法确认,调解不成依法引导诉讼、仲裁,实现调诉无缝衔接。
据统计,今年以来新晃县共排查矛盾纠纷703起,其中村级成功化解占30%,镇级成功化解占66.4%,县级最终兜底化解占3.6%,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推动普法实践深度融合
新晃县以全民守法普法专项行动为抓手,将学法、普法、群众议事贯穿“321”调解全流程,以调解促普法、以议事聚民心,从源头培育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
“新晃县提倡所有层级调解场所常态化摆放民法典、土地管理法、信访工作条例等普法读本。”新晃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吴小华说,每起纠纷调解结束后,调解员结合案例开展现场普法,组织当事人、旁听村民开展议事讨论,剖析纠纷背后法律误区。
同时,新晃县还结合侗族民族特色,创新“普法侗歌、鼓楼法治院坝会、寨老话法理”宣传模式,组织大学生普法下乡、三官一律一员驻站服务,依托综治中心、风雨桥、鼓楼开展常态化普法活动。
此外,新晃县设置乡镇、村(社区)每月群众固定议事机制,拓宽群众共治和普法渠道,在议事日群众围绕邻里矛盾、乡村治理、民生诉求、学法普法开展集体商议,将群众诉求前置化解,从源头减少矛盾滋生。
据了解,截至目前,新晃县共组织开展送法下乡、屋场普法会260余场,发放普法宣传资料5.8万余份,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4个,培育专业法律明白人460名。
来源:法治日报
编辑: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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