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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司法行政先锋丨安化县法律援助中心

来源:湖南普法网 编辑:吴佳俊 2022-10-29 22: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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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安化县法律援助中心在县委县政府、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在安化县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以党建引领发展,完善制度机制,聚焦特殊人群众,服务为民。

一、党建引领发展,助力新时代文明实践

安化县法律援助中心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县委县政府和安化县司法局的领导下,我中心以党建引领发展,2020年成立安化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法律援助小分队,常态化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2020年至今,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法律知识宣传18场,交通文明劝导16次,“弯腰行动”10次。

二、完善制度促发展,畅通便民利民道路

一是开辟农民维权“绿色通道”。引导农民工优先通过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网络平台进行法律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对于到窗口申请办理欠薪案件的,一律免于审查经济困难条件,并开通“绿色通道”做到当日申请、当日受理。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加强法律援助机构间的协助配合,降低农民工异地维权成本。

二是进一步落实“点援制”。安化县法律援助中心积极推行“点援制”。县法律援助中心将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才库人员名单、所在单位、联系方式、执业年限及专业特长等信息编造成册,以便受援人可以一目了然地全面了解案件承办人情况,受援人可以根据案件需要,从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才库中,自主选择心仪的案件承办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然后第一时间将案件指派给受援人所选的承办人办理,让承办人与受援人及时完成会见等手续,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为残疾人及其他特殊人群提供上门服务。对存在实际困难,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给予审批便利,指派专人负责,及时提供上门服务。

四是建立律师值班制度。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县人民检察院设立坐班律师,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

五是探索建立“承诺制”。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项,《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三条第(二)项。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相关规定,探索建立法律援助当事人“承诺制”,减证便民。从2021年6月开始,用“承诺制”办理案件10起。

三、突出重点齐发力,确保服务为民守初心

安化县法律援助中心践行为民服务宗旨,突出农民工讨薪维权,重点关爱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众维权。一是广泛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多年来先后开展“送法下乡”法制宣传活动,“法援惠民生 关爱特殊群体”主题活动,“尊法守法.携手筑梦”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活动,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二是服务群众,开通上门服务通道。2021年来,前后为残疾人、老人上门服务6次。三是充分发挥协调职能,多次联合检察院、法院为农民工、特殊群体维权。如龙塘乡黄某“五子老人弃养案”,安化县法律援助中心先后协调县检察院、县法院组织调解,最终圆满帮助老人老有所依;江南镇残疾人吴某某一起借贷纠纷案,为其成功拿回借款10万元;前后为龙塘乡110名农民工讨薪案等。

近3年来,共计办理案件 1216件,接受法律咨询 4236人次,免费代写法律文书436次,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 589起,为农民工挽经济损失312万元。

来源:湖南普法网

编辑:吴佳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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