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辉,男,汉族,1983年11月出生,湖南道县人,湖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在校期间加入中国共产党,2008年通过全国司法考试,拥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擅长处理法律事务能力。现任永州市司法律事务服务科副科长。该同志素质过硬、作风正派、清正廉洁、成绩突出,在参加市委市政府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谈判过程中,利用所学法律知识,把控重点项目法律风险,争取经济利益巨大,为永州市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做出了努力,曾多次获得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表扬。2018年获得永州市组织部“优秀市派驻帮扶工作队员”荣誉称号,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获得优秀公务员称号。
一、主动请缨,任劳任怨,服从安排勇担当
该同志先后在道县司法局、道县政府办、永州市政府法制办综合科、行政复议科、法律事务科工作,历经公证、行政复议、文件以及合同起草和审查、下乡扶贫等多项工作。尽管他工作岗位变化较多,但始终坚持任劳任怨,服从组织安排,实实在在做人、勤勤恳恳工作,经常加班熬夜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2017年,市委市政府要求各单位派人下乡扶贫,因家庭原因,单位在无人报名的情况下,他主动请缨到双牌泷泊镇佑里村驻村扶贫三年。在驻村期间,他与村民同吃同住,带领村里发家致富,四处奔波筹资100多万,创建了村里的扶贫产业——环保炭厂,获得市、县主要领导的高度肯定。后由于机构改革市政府法制办与市司法局合并,需要法律专业人才办理日益增多的行政复议案子,他毅然服从领导安排提前回到市司法局协助复议科的同志办理超期行政复议案,且身兼数职肩负市政府交办的重大项目合同审查及参加各种招商引资会议,为市政府树立良好的营商环境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由于工作量大增,他经常难以按时回家吃饭,在办公室吃住成为常态,对此其爱人颇有怨言,但是他在面对爱人责备的情况下,总是笑而答到:“我是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能为党为人民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无上光荣”。
二、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服务群众心连心
该同志对人民群众有着深厚的感情,每当遇见困难群众,都利用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识为他们排忧解难,一些历史遗留的老大难问题在他的协调中得到了合理解决。例如,在泷泊镇驻村期间,贫困户罗芬的爱人袁建国2015年在新田县因见义勇为遇害,虽然犯罪人已经伏法但无财产可执行,被救助的受益人李君承担民事补偿41449.5元虽然判决生效,但仍未执行到位。罗芬一个人既赡养老人,又抚养两个未成年的小孩生活非常困难。李永辉在得知此情况后,经常自掏腰包帮助罗芬家里,且利用所学法律知识,积极与新田人民法院衔接,于2018年5月10日强制执行了受益人李君的财产,受到佑里村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在办理复议案子时,他密切联系群众,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对待老百姓热情真诚,从不冷、横、硬、冲。为了高效优质的办结超期的行政复议案件,他舍小家为大家,“5+2”“白+黑”,加班加点成为常态,他以办公室为家,累了伏案休息,饿了一口盒饭,经他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件件合法、合情、更合理,得到了申请人和被申请人高度认可。
三、真诚为民,求真务实,促进政府依法行政
在面对来访群众,他始终以人民群众的诉求为重,满腔热情对待,及时为他们提供法律帮助。尤其是对带有怨言和火气的来访人员,他从不躲避和推诿,总是递上一支烟,沏上一杯茶,耐心倾听他们的讲述,对于他们的合法诉求,他总是运用法律知识,找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并积极协助落实,对于那些非法的不合理的诉求,他除了说服教育外,总是义正辞严地指出当事人的错误以及法律后果,避免信访人因不懂法而无理纠缠。他总是用自己的浩然正气和真诚为民、求真务实的作风让上访者从烦恼和怨气中解脱出来,心悦诚服地离去,做到了接访一件,终结一件。在法律事务科工作期间,他参与处理市县政府重大项目和事件46多起,协助行政复议科审理行政复议案子87件,代理市县政府案件65件,挽回国家财产损失9亿左右,起草修改政府合同77件,审查政府合同及规范性文件198件,出具建设性法律意见468条左右。尤其在今年上半年,他在参加市政府与华侨城集团关于永州华侨城文化旅游项目谈判中,提出了宝贵的法律意见,迫使对方依法修改项目合作协议,为市委、市政府挽回经济损失3亿元以上,得到是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肯定。他坚持法律原则,既“敢于说不”又“善于说行”“敢于说不”,无论是参加市里重大会议还是审查市政府重大合同,都能及时指出“合同主体不适格、法定程序不完善、权利义务不对等、资金使用有风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最大限度地维护政府合法权益;“善于说行”,就是主动站在服务对象的角度考虑问题,积极提供合法、合理的可行性建议,以真诚的工作赢得了各部门的尊重和认可,促进了市政府部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来源:湖南普法网
编辑:吴佳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