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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湖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

来源:湖南司法行政 编辑:吴佳俊 2022-09-16 17: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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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第14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湖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并决定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指出,《条例(草案)》是在总结近年来湖南省气象灾害防御经验教训,特别是吸取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后的一项查短板、补弱项的重要工作。《条例(草案)》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防灾减灾责任,强化了部门应急响应联动机制,涵盖了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应急处置等各个环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

我省气候复杂多变,近年来,先后经历了2006年“碧利斯”台风、2008年低温雨雪冰冻、2013年特大干旱、2017年超强暴雨洪涝和今年的极端高温干旱等气象灾害,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防灾减灾救灾“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理念,推动解决我省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2022年省人大、省政府将《湖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列入了立法计划预备审议项目。该立法项目由省气象局起草,省司法厅审查修改。《条例(草案)》共24条,主要针对我省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存在的防灾减灾应急联动机制不够健全、气象灾害预防措施不够有力、预警信息传播体系不够完善、应急响应措施缺少法律支撑等问题制定了相关措施:一是完善气象灾害防御的管理体制,明确政府职责,加强部门联动,强化社会参与;二是坚持“以防为主”,针对气象灾害风险普查、防御规划、应急预案,以及我省发生频率高、危害大的暴雨灾害、农业气象灾害和雷电灾害预防等进行规定,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带来的损失。三是加强气象灾害预警和应急响应,并针对台风、大风黄色以上预警信号和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红色预警信号生效期间,作出在部分受影响严重的行业和单位停工、停业、停课、停运等规定。

来源:湖南司法行政

编辑:吴佳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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