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邵阳市纪委消息,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释放坚决查处酒后驾车的强烈信号,在全社会倡导廉洁守法理念,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遵纪守法,现将查处的4起国家公职人员饮酒驾驶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双清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岳勇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问题。2021年5月5日晚上,岳勇丰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邵阳市区佘湖一品小区地段被市交警支队双清大队查获,被处以罚款15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11月,岳勇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邵阳市商业技工学校总务科科员谢慧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问题。2021年7月2日下午,谢慧娃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邵阳市区雪峰桥北至魏源路口段被市交警支队北塔大队查获,被处以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10月,谢慧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邵阳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专任教师邓新影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问题。2021年6月4日晚上,邓新影酒后驾驶机动车,在沪昆高速邵阳东出口处被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邵阳支队双清大队查获,被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10月,邓新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中国银行邵阳分行综合管理部驾驶员马梓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问题。2021年5月30日中午,马梓耀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邵阳市区魏源路段被市交警支队北塔大队查获,被处以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10月,马梓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通报的4起公职人员酒驾典型案例,反映出我市少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对酒驾行为危害性认识不够,存在纪法意识淡薄、心存侥幸、以身试法等问题。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进一步增强纪法意识,不越纪律“红线”、严守法律“底线”,带头遵纪守法。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举一反三,重申相关纪律要求,督促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切实增强纪法意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坚决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深挖彻查酒驾背后可能存在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市委“约法三章”等纪律要求的问题,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市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来源:时刻新闻客户端
编辑:姜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