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时评
□ 冯海宁
近日,中央网信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娱乐明星网上信息规范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加强正面引导,建立负面清单,禁止娱乐明星网上信息含有宣扬畸形审美、低俗绯闻炒作、恶意刷量控评、虚假不实爆料等内容。
诚如《通知》所称,近年来,网上泛娱乐化倾向、低俗炒作现象屡禁不止,流量至上、畸形审美、“饭圈”乱象等不良文化冲击主流价值观,一些网上有关明星的宣传信息内容失范,绯闻八卦、隐私爆料占据网站平台头条版面,占用了大量公共平台资源,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此前,文化、广电、网信等部门已先后出台文件对涉及明星问题作出了一定规范,《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也有明确要求。尽管治理取得了积极效果,但从实际情况来看,仍有很大提升空间。基于此,《通知》从四个方面提出15项具体措施。在内容导向方面,要求加强正面引导和建立负面清单,明确了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为不健康的娱乐信息画出“红线”。如规定娱乐明星网上信息不得含有法律、行政法规明确禁止的内容,不得宣扬不良价值观。在信息呈现方面,对演艺作品类、个人动态类、商业活动类等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管理措施。在加强账号管理方面,提出规范名称、分级监测等有针对性的措施。毫无疑问,这些都是为了让娱乐信息得到净化后回到合理的比重。
从新闻说开,在互联网时代,网站平台上的信息结构是否合理,信息内容是否健康,不仅关系到网络空间文明,而且关系到现实社会文明进步。唯有让传播主流价值观的信息在网络空间占据绝对地位,才能帮助广大网民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希望有关方面更加重视娱乐明星网上信息规范工作,加强监管,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实;明星、经纪公司、粉丝等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规范信息发布;各网站平台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严把娱乐明星网上信息内容导向,依法净化网络生态空间,让网上精神家园更清朗。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作者:冯海宁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