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到来之际,电商直播带货乱象再次引发社会关注。据新华社报道,2020年,全国12315平台共受理“直播”投诉举报2.55万件,其中“直播带货”占比近8成。3月15日,最高检发布8件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中就有一起为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督促整治直播和短视频平台食品交易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公益诉讼案。
近年来,伴随着直播平台的兴起、大V主播的蹿红及各路流量明星的加盟,直播带货成为了商家趋之若鹜的销售通道。直播带来的品牌宣传效果和切实可见的收益,让商家眼红,让主播心动。随即一系列带货乱象开始层出不穷。销量蹿升的“爆款”变退款频频的“劣品”、精美奢华的“代购名品”变“山寨高仿”等直播带货质量问题现象频现,甚至还有各类“刷单”“买粉”“刷评论”的行业潜规则……这类乱象,损害的不仅是商家的信誉的声誉,更是广大消费者的权益。
直播带货乱象关系用户消费体验,关系买家的钱袋子,更关乎百姓民生。强化法律监管,整顿乱象迫在眉睫。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中对直播带货的宣传、产品、售后服务等均有规定,中国广告协会发布的行业规定《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也对直播行为进行一定的约束。但破除带货乱象,仍需要完善相关法律监管体系,进一步细化直播带货规则,强化对主播、商家等的监管。不妨建立主播及商家“黑名单”制度,让作假者无处遁形。同时进一步畅通法律维权渠道,做好消费者体验调查以及权益保障工作。
对于商家而言,与其跟风做直播博高销量和虚假数字,不如扎扎实实投入产品研发与生产,提升消费者体验,用好口碑换来真正的高销量。只有主播、商家一起努力,才能共同促进直播带货良性发展。因此,在新业态行业迅速发展、法律规定相对滞后的情况下,更需要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构建新业态行业自律机制,让直播带货中每一个参与者都心系消费者权益,让真正的好产品走入百姓家。
来源:正义网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