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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走私木炭3000余吨 宁波海关摧毁走私木炭团伙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作者:蔡岩红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2021-03-12 15: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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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蔡岩红

宁波海关3月11日对外通报,该关摧毁了一个木炭走私团伙,累计查证走私出口木炭3000余吨。

据介绍,2020年11月,宁波海关在对申报品名为烟灰缸、玻璃珠等小商品的4个出口集装箱进行查验时,发现集装箱中的实际货物为国家禁止出口的木炭,数量共8940箱约96.10吨。宁波海关缉私警察随即展开侦查,通过线索分析和人员排摸,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黄某和陈某,并安排警力第一时间前往厦门、漳州两地顺利抓获上述犯罪嫌疑人。

宁波海关查获的走私木炭。 甬缉摄

为打团伙、摧链条,彻底查清这个走私木炭网络,宁波海关缉私警察展开了3个多月的深挖细查,足迹遍及河南、湖北、广东等地,累计行程数千公里,终于理清了该团伙全部犯罪事实。2019年3月至今,犯罪嫌疑人黄某与陈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决定以伪报品名方式,走私出口国家禁止出口的原木烧制木炭。陈某将来自河南、湖北的木炭装箱,黄某负责伪报品名、制作虚假单证并委托货代公司代理出口。经查证,犯罪嫌疑人涉案走私木炭3000余吨,案值3500余万元。目前,黄某、陈某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宁波海关缉私警察介绍,木炭属于资源类产品,烧制木炭可以用“千柴百炭四两灰”来形容,每烧制1吨木炭根据原料不同需消耗5-10吨天然木材,3000吨木炭至少需要15000吨木材。木炭的无节制烧制不仅对森林资源破坏严重,也会加剧水土流失和环境恶化,同时还会产生大量烟尘以及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

宁波海关提醒,国家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安全,严厉打击木炭等资源性商品走私出口。根据我国刑法等法律规定,原木烧制的木炭即属于国家禁止出口货物,走私数量达到十吨以上,即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作者:蔡岩红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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